广西:关于印发《2017年度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0

桂农机办〔2017〕15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7年度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农机局(农委):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办〔2017〕34号)和《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印发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评分依据的通知》(农机产〔2017〕89号)的要求,我局将继续就农业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之一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对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实行延伸绩效管理。现将《2017年度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7年9月27日

2017年度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补贴政策绩效,实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我区继续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由各市延伸考核到县。根据农业部和自治区关于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估考核的总体思路和原则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的“提质增效转方式、稳粮增收可持续”工作主线,加快形成农机部门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绩效管理工作格局,继续实施延伸绩效管理,继续完善以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政策落实进展情况,客观评价实施成效、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下一步推进政策落实、完善项目运行机制的建议,持续提高政策落实效果。

(二)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科学规范评估程序和方法、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全面、准确、客观地衡量工作绩效。

二是简便易行、稳步推进。选择能够衡量政策项目绩效,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关键指标,易于操作和衡量;评估方法和程序要科学简便,按计划稳步推进。

三是定量定性、综合评价。评估指标能量化的一律量化,不能量化的要明确评估标准,并对每个指标合理赋分,有效实现对政策项目绩效的综合评价。

四是分级考评、层层推进。政策落实在基层、项目执行主要在县级,在做好对市级延伸绩效管理的同时,由市级对县级开展绩效管理,逐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新格局。

二、实施范围

2017年度广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在全区14个市实施,被考评单位为各市农机局(农委),还有部分被抽查县(市、区)农机局(农业局)。

三、组织机构

2017年度广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由自治区农机局绩效办牵头,自治区农机局监督管理处具体负责实施。成立自治区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由局绩效办主任、管理处处长、财务主管、监督办等相关负责同志任成员,负责具体指导和组织各地做好2017年延伸绩效管理工作。

四、绩效考核内容与指标体系

开展延伸绩效管理主要工作流程:市、县级自评、考核组现场核验和初审、沟通协调、领导小组复审、总结报送。

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包括制度建设、重点工作、资金使用、实施效果等内容,并设立扣分项和一票否决项。市级指标共设立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同时实行附加分、扣分项及一票否决。县级指标由各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考核指标。

对市级的具体评估考核内容与指标详见附件1。

对县级的具体评估考核内容与指标参考详见附件2。

五、绩效考核方法

绩效考核工作按照设区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自评、自治区级核查和综合评估等几个步骤实施。

(一)设区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自评

由各市农机局对照绩效管理内容和具体指标,自评打分,形成自评报告,报自治区农机局绩效办。

(二)自治区级查验核实

自治区农机局成立评估小组,采取资料审查与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市自评报告和自评得分进行查验核实。资料审查:对各市农机化主管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逐一核实,并对每一项指标进行初步打分,各市对每一项指标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实地考核。评估小组对各市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考核,对初步打分情况进行修正后,形成绩效评价结果。与各市自评分差异较大的,进一步核实,并作简要的文字说明。

(三)综合评估

评估小组根据查验核实情况,评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

(四)其他

各市实行延伸绩效管理到县,各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在市级自评前完成对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的考核工作。一是在工作部署上要及时下发绩效管理延伸到县的工作方案,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考核步骤、考核方法、考核要求、结果运用等;二是在工作方式上要强化工作指导和调度,督促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做好延伸绩效管理各项工作;三是在考核方法上可按照县级自评、查验核实、综合评价等步骤,对各县绩效管理情况分别打分,并形成全市县级综合评价报告;四是在结果运用上要将对县级农机主管部门的绩效考核结果运用于今后的资金安排。

六、进度安排

考核工作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的原则进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绩效管理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一)9月30日前自治区农机局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及指标体系。

(二)12月20日前,各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完成自评工作并形成自评总结报告、全市各县区综合评价报告,相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评估佐证材料归档汇编,年底核验时把自评表、自评总结报告和全市各县区综合评价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交给考评核验组;并在12月30日前把纸质版或扫描件(盖印章)邮寄到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办公楼604,收件人:唐宁一,电话:18077108612,扫描件和电子版发到qnjjjxb@163.com。

(三)12月20日至2018年1月6日,自治区农机局组织资料审查和实地考核。

(四)2018年1月25日前,自治区农机局完成各市综合评价报告,同时形成省级自评报告向农业部报送自评报告相关材料,并连同各市的证明材料上传至农业部信息系统。

七、结果运用

依据评估结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运用于下一年度绩效管理的全过程,与下一年度农机项目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排和自治区农机系统评优适当挂钩。对评估结果为优秀档次的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在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上予以公布,并通报相关市级人民政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农机局成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相关工作由局绩效办牵头,办公室、人事处、监督管理处、购机补贴监督办等处室参与,协同推进延伸绩效管理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各市农机化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科室或牵头部门,强化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绩效管理延伸到县。各市农机化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县级延伸绩效管理考核指标和工作方案,组织落实绩效管理延伸到县的各项工作,加强检查督导,认真组织对县级的绩效考核,切实保证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整体推进。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抓紧做好政策落实工作,完成延伸绩效管理各项工作。

(三)加强学习宣传。各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学习,开展业务培训,安排落实机关工作,同时要加强宣传,努力营造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地方有关单位限期整改,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附件:

1.2017年度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市级).rar


2.2017年度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县级参考).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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