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业与林业(农林水利)局,市农业机械监理所: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高效实施,加快推进补贴资金的使用进度,按时完成农业部和省农业厅下达的绩效管理指标任务,近日,我局对各区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市资金使用和结算进度
2017年全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50.00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300.00万元,市级补贴资金150.00万元。截止10月25日,全市共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09.1084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09.0286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使用149.1996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29.5584万元;市级补贴资金使用59.9088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79.4702万元。
(二)各区资金使用排名情况
从资金使用进度看,排名依次是:同安、翔安、海沧、集美。见表:
序号 |
区域 |
下达资金量 |
完成资金量 |
总使用购机补贴资金(万元) |
总使用购机补贴资金比例 | ||
中央补贴资金(万元) | 市级补贴资金 (万元) | 中央补贴资金 (万元) | 市级补贴资金 (万元) | ||||
1 | 同安区 | 98.00 | 49.00 | 64.218 | 26.841 | 91.059 | 61.94% |
2 | 翔安区 | 192.00 | 96.00 | 83.7966 | 32.4778 | 116.2744 | 40.37% |
3 | 集美区 | 8.00 | 4.00 | 0.756 | 0.376 | 1.132 | 9.43% |
4 | 海沧区 | 2.00 | 1.00 | 0.429 | 0.214 | 0.643 | 21.43% |
5 | 全市 | 300.00 | 150.00 | 149.1996 | 59.9088 | 209.1084 | 46.47% |
(三)各区资金使用同期对比情况
从总使用补贴资金比例与去年同期对比情况看,总使用资金比例均有所下降。见下表
序号 | 区域 | 2016年补贴资金使用比例 | 2017年补贴资金使用比例 | 同期下降 比例 |
1 | 同安区 | 100% | 61.94% | 38.06% |
2 | 翔安区 | 92.88% | 40.37% | 52.51% |
3 | 集美区 | 48.1% | 9.43% | 38.67% |
4 | 海沧区 | 100% | 21.43% | 78.57% |
5 | 全市 | 100% | 46.47% | 53.53% |
二、存在问题
目前,全市补贴资金总使用率为46.47%,仍有240.8916万元未使用(其中:中央资金150.8004万元,市级资金90.0912万元), 全市补贴资金使用量较去年同期对比下降了53.53%,补贴资金使用进度缓慢。存在问题:一是今年工作重心放在全力保障金砖会晤农机安全生产,购置补贴启动工作相对滞后;二是往年我市农户购买微耕机数量较多,而根据环境保护部和农业部农机化司有关要求,自2016年12月1日起, 不得销售安装“国二”柴油机的机具。因生产厂家没有及时进行技术更新,造成安装“国二”柴油机的微耕机无法补贴;三是个别实施区在实施购置补贴政策过程中,工作积极性不高,对待困难预估不足,针对性措施不强,购机补贴工作落实不到位。
三、下步要求
(一)各区农业(农机)部门要严格按照《厦门市农业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厦农〔2017〕136号)要求,针对当地的实际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继续强力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
(二)各区农业(农机)部门要开动脑筋、拓宽思维、打破固有观念,加大宣传力度,多向农业生产企业、农机合作社、农机使用大户等群体,推广适合当地的补贴机具,如农产品加工、简易保鲜储藏设备、果蔬烘干机、植保机械等机具,进一步加快补贴资金的使用。
(三)为加快完成补贴资金的结算进度,各区农业(农机)部门要提高效率,认真做好补贴资金材料的整理、汇总和审核工作,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购机者账户,提高购机者购买机具的积极性,争取每月结算一次。
厦门市农业局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