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农业局关于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情况的通报(一)

发布时间:2017-11-03

各区农业与林业(农林水利)局,市农业机械监理所: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高效实施,加快推进补贴资金的使用进度,按时完成农业部和省农业厅下达的绩效管理指标任务,近日,我局对各区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市资金使用和结算进度

2017年全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50.00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300.00万元,市级补贴资金150.00万元。截止10月25日,全市共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09.1084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09.0286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使用149.1996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29.5584万元;市级补贴资金使用59.9088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79.4702万元。

(二)各区资金使用排名情况

从资金使用进度看,排名依次是:同安、翔安、海沧、集美。见表:

序号

 

区域

 

下达资金量

 

完成资金量

 

总使用购机补贴资金(万元)

 

总使用购机补贴资金比例

中央补贴资金(万元)

市级补贴资金

(万元)

中央补贴资金

(万元)

市级补贴资金

(万元)

1

同安区

98.00

49.00

64.218

26.841

91.059

61.94%

2

翔安区

192.00

96.00

83.7966

32.4778

116.2744

40.37%

3

集美区

8.00

4.00

0.756

0.376

1.132

9.43%

4

海沧区

2.00

1.00

0.429

0.214

0.643

21.43%

5

全市

300.00

150.00

149.1996

59.9088

209.1084

46.47%

(三)各区资金使用同期对比情况

从总使用补贴资金比例与去年同期对比情况看,总使用资金比例均有所下降。见下表

序号

区域

2016年补贴资金使用比例

2017年补贴资金使用比例

同期下降

比例

1

同安区

100%

61.94%

38.06%

2

翔安区

92.88%

40.37%

52.51%

3

集美区

48.1%

9.43%

38.67%

4

海沧区

100%

21.43%

78.57%

5

全市

100%

46.47%

53.53%

二、存在问题

目前,全市补贴资金总使用率为46.47%,仍有240.8916万元未使用(其中:中央资金150.8004万元,市级资金90.0912万元), 全市补贴资金使用量较去年同期对比下降了53.53%,补贴资金使用进度缓慢。存在问题:一是今年工作重心放在全力保障金砖会晤农机安全生产,购置补贴启动工作相对滞后;二是往年我市农户购买微耕机数量较多,而根据环境保护部和农业部农机化司有关要求,自2016年12月1日起, 不得销售安装“国二”柴油机的机具。因生产厂家没有及时进行技术更新,造成安装“国二”柴油机的微耕机无法补贴;三是个别实施区在实施购置补贴政策过程中,工作积极性不高,对待困难预估不足,针对性措施不强,购机补贴工作落实不到位。

三、下步要求

(一)各区农业(农机)部门要严格按照《厦门市农业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厦农〔2017〕136号)要求,针对当地的实际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继续强力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

(二)各区农业(农机)部门要开动脑筋、拓宽思维、打破固有观念,加大宣传力度,多向农业生产企业、农机合作社、农机使用大户等群体,推广适合当地的补贴机具,如农产品加工、简易保鲜储藏设备、果蔬烘干机、植保机械等机具,进一步加快补贴资金的使用。

(三)为加快完成补贴资金的结算进度,各区农业(农机)部门要提高效率,认真做好补贴资金材料的整理、汇总和审核工作,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购机者账户,提高购机者购买机具的积极性,争取每月结算一次。

厦门市农业局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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