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机办字〔2017〕2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维护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新农机办函〔2017〕43号)要求,我局对各县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维护进行了第三次检查,现通报如下:
各县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成率:57%,在已建成的县级专栏中,咨询受理电话公开率:81.6%,投诉举报电话公开率:79.6%,2016年度县级补贴实施公告发布率:91.8%,受益农户信息公开率:79.6%,资金使用公开率:87.7%。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一、部分县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网站链接无效。乌鲁木齐市因为新农网关闭链接整体失效正在协调中,阿克苏地区因在建新的网站链接整体失效,目前,仍未恢复建设信息公开专栏的县市有:阜康县,巴里坤县,奇台县,木垒县,奎屯市,察不查尔县,新源县,尼勒克县,特克斯县,乌苏市,和丰县,阿勒泰市,哈巴河县,博乐市,温泉县,且末县,轮台县,若羌县,和硕县,英吉沙,麦盖提,和田市,洛浦县和于田县等。希望各地加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协调力度,确保在2018年一季度实现网络链接正常化。
二、仍有部分县市依然存在专栏名称不规范、内容未按要求全部公开的现象。部分县市信息公开内容不规范。特别是年度实施公告和年度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表。仍未按要求公告2016年受益户名单的县市有:玛纳斯县,沙湾县,裕民县,额敏县,焉耆县,喀什市,伽师,巴楚,和田县,民丰县。
本次检查结果将计入各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评价中,请各地州、县市对照检查结果,及时进行整改。部分县市检查结果或不相符,存在异议或已进行整改的,由地州汇总县市情况,在通报印发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我局农机管理处,我局进行复审,情况属实的可予以更正,不作为扣分项,5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经结束,各地要抓紧做好2017年实施情况公告和受益户信息公示工作。
附件:2017年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情况第三次检查表.xls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