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农机函﹝2017﹞5号
各市(州)农机(农牧、农业)局(委),省农机监理总站、省农业机械质量管理总站、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根据《甘肃省农机化科技 示范推广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甘农机科发﹝2015﹞57号)要求,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抓紧与省农机局签订项目合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我局《关于提前下达甘肃省2017年农机化科技示范推广及体系建设项目经费的通知》(甘农机计发﹝2016﹞72号)要求,编制《农机化科技示范推广及体系建设项目合同》(格式详见附件),并报送电子版经审核后,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于2月底前报省农机局科教办。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项目内容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在11月30日前将承担单位应将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年度支出决算情况及年度工作总结等材料,上报省农机局。
联系人:刘瑞雪
0931-8411503
电子邮箱:gsnjkjc@126.com
邮编:730000
通信地址:兰州市平凉路106号省农机局科教办
附件:
农机化科技示范推广及体系建设项目合同(格式).docx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