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最大程度的利用好土地的“三权分置”?

发布时间:2017-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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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民来说,与他们关系最密切的莫过于土地权益。去年以来,中央连续出台重要文件,以土地制度改革为主线,批准开展了一系列探索试点。从土地确权到土地流转,从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到宅基地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现在,农村改革的“四梁八柱”已基本建立。

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让农民享受到更多“土地红利”。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承包户放心流转,经营者安心投入。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三块地”改革试点激活了沉睡资产,赋予了农民更多土地财产权利。

实施承包地“三权分置”

如今,大量劳动力离开农村,承包农户不经营自己承包地的情况越来越多。在农业部部长韩长赋看来,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从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到集体所有、农户承包、多元经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就像“三部曲”,集体所有是始终不变的旋律。在土地流转中,农户承包经营权派生出了土地经营权。所以要保护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

稳定土地承包权是“三权分置”改革的基础,要义是土地确权。当前,有关部门在农村全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所谓土地确权登记,就是把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位置等信息载于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权益。目前,已经有2545个县(市、区)、2.9万个乡镇、49.2万个村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全国已完成承包地确权8.5亿亩,占比约68%。

土地确权登记为农民“确实权、颁铁证”,化解了大量过去沉淀下来的农村土地矛盾,为促进土地流转建立了基础,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同。农业部经管司司长张红宇说,今年将加快推进确权登记,增加6个省份纳入整省试点,从而将试点省份扩大到28个,确保2018年底全国基本完成。要扩大集体产权股份权能改革试点,争取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股权量化和资产管理方面取得经验。

“土地制度无论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这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条底线。”韩长赋表示,在“三权分置”过程中,集体所有权不能被虚置。“三权分置”改革既要保持集体所有权、承包关系的稳定,又要使土地要素能够流动起来,是新形势下集体所有制具体实现形式的创新。

创新土地经营方式

“70后”不愿种地、“80后”不会种地、“90后”不提种地,破解“谁来种地”难题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方面。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成为一把钥匙。目前,全国农民合作社达174.9万家,超过全国农户总数的四成。家庭农场超过87.7万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12万个以上。“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种粮大户+合作社”“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方式在各地涌现。

截至目前,全国2.3亿农户中流转土地的农户超过了7000万,比例超过30%,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这一比例超过50%。但是,发展规模经营并不只有土地流转一种途径。当前,土地托管、联耕联种、土地股份合作等经营方式蓬勃发展,在不流转土地的前提下,多路径提升标准化程度和农业效益。

审慎推进“三块地”改革

“土地是财富之母”。对很多城中村、城郊村的农民来说,步入2017年后,村里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可能更值钱了。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现行农地制度与市场经济不适应的问题日益显现。以往更多强调农地的资源属性,对资产属性关注不够。农民的承包地不能用于抵押,宅基地用益物权难落实,农地转用增值收益中农户所获比例过小。基于此,去年全国33个县市区被依法授权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改革试点。试点工作将于今年底完成。作为试点成果,农村建设用地的同价同权问题有望被提上立法议程。

“三块地”改革试点涉及33个县市区,除浙江、四川各有两个县外,其他29个省份均有一个县进入试点。在这些试点县,针对征地范围过大、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探索健全程序规范、补偿合理、保障多元的土地征收制度;针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不完整、不能同等入市等问题,探索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针对农户宅基地取得困难、利用粗放、退出不畅等问题,健全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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