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7]4号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部令2015年第2号)规定,新制修订的“割搂草机”等16项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已经专家审定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zip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