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机推广总站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部2017年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0

永川区、荣昌区、潼南区、开州区农机推广站:

由重庆市农机推广总站申报实施的农业部2017年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在市农委有关处室的指导下,已报经农业部农机化司同意并全面进入项目实施阶段。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执行项目要求,落实工作任务,经市农机推广总站研究,现将示范项目实施中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你们遵照执行。

一、目标任务

结合全程机械化试验示范,优化机械化生产工艺路线和装备,总结形成当地主推的全程机械化高效生产技术模式,编制机具选配方案、机具作业规范等。加强农机农艺融合、技术推广与生产经营方式融合,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服务主体,培养一批熟练掌握全程机械化技术的能手,确保形成的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实用性强,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辐射带动周边同类地区加快推进水稻、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

承担项目实施的市区两级推广机构要统一认识、统一意见、统一做法,指定专人全面了解、熟悉项目任务;及时做好项目情况调研,提高工作主动性;遵照项目进度安排,把握好农时和时间节点共同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二、实施内容

1、实施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面积4万亩,永川区2万亩、荣昌区2万亩。围绕耕整地、播种、栽插、植保、机收、烘干、秸杆处理关键环节实行全程机械化作业,通过项目实施示范区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5%。

2、实施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面积2万亩,开州区1万亩、潼南区1万亩。围绕耕整地、开沟、播种、施肥、植保、机收、烘干、秸杆处理关键环节实行全程机械化作业,试验对比不同品种、不同种植模式、不同收获方式等机械化作业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通过项目实施示范区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

3、项目实施区县应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中实施规划执行,不得变更实施地点、减少实施面积,保证项目实施不走样。

三、技术要求

1、项目实施区县按照项目申报书的技术要点内容结合当地水稻、油菜机械化生产技术模式,开展机耕、机种、植保、收获、秸秆还田、烘干主要环节的机械化生产技术的试验示范,以中、大型机具作业为主力,适当配置小型机具。

2、在耕地、播种、收获、烘干等生产环节充分利用成熟技术,进一步完善技术模式和装备选用。在植保、秸秆还田等薄弱环节和瓶颈技术上,鼓励引进高效、环保的设备和技术开展试验和模式创新。

3、对水稻直播技术和油菜轻简生产机械化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各项目实施区县应结合实施区域土壤条件、水源条件、技术条件选择适宜的种植模式,“宜播则播、宜插则插;宜简则简、宜撒则撒”,条件成熟区域的农机推广机构应主动联合当地农技部门,共同组织技术力量对品种选用、生产技术模式、灾害防控、生产效益等开展探索和试验工作。同时,要预防极端天气对水稻、油菜生长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做好技术指导。

四、进度安排。

1、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的时间进度为:

(1)2017年1月:组织项目所涉镇、村干部以及种粮大户、合作社等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并作技术培训;落实示范区到农户、到田块。

(2)2017年2月中旬:将补贴物资发放到各示范户。

(3)2017年3月上旬:完成机械化育秧工作。

(4)2017年5月上旬:完成示范区机插秧工作。

(5)2017年4月至7月进行田间管理技术指导,主要做好病虫防治、水肥管理等技术措施,完成水稻测产工作。

(6)2017年8月完成水稻机收、秸秆还田及机械化烘干工作。

(7)2017年9至12月,收集整理材料,形成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整理形成项目验收材料。

2、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的时间进度为:

(1)2017年1-3月:组织项目所涉镇、村干部以及种粮大户、合作社等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并作技术培训。

(2)2017年1-5月:油菜基地田间技术管理(病虫害的防治、施追肥、机收机器维修及相关培训)。

(3)2017年5月:油菜测产、机收及相关培训。

(4)2017年9月:完成油菜基地的土地整治及秸杆粉碎还田、旋耕、除草、开沟等播前准备作业。

(5)2017年10月:完成示范区播种,培训及发放物资等工作。

(6)2017年12月,各片区要做好自查工作,形成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整理形成项目验收材料。

五、资金安排与使用

1、此次项目资金总额为200万元,其中项目实施单位重庆市农机推广总站8万元,主要用于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等;项目实施点永川、荣昌、潼南、开州各48万元,主要用于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生产补贴等。项目资金到位后,重庆市农机推广总站将按照项目实施点提供的账号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年终委托第三方进行专项检查审计。

2、前期资金未到位产生的经费开支如:印刷费、专用材料费、作业补贴等应及时按照支出金额足额开具发票或报账证明,由各实施点先行垫付,保证项目实施情况真实,有据可查。

3、资金到位后,各实施点要按照项目申报书中的资金使用环节和有关财务制度及时列支,项目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六、资料档案及管理

各项目实施点在实施项目时要强化项目实施资料档案管理,建立图文并茂、内容详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楚的项目实施档案,并有专人负责建档,相关内容如下:

1、项目申报书中列支费用支出发票或报账证明;

2、购买种子、化肥、秧盘等生产资料给予补助的发放清单(包括:品名、数量、金额、发放时间、领用人);

3、作业补贴环节发放清单(包括: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机具及型号、作业面积、补贴金额、机手姓名等);

4、项目实施作业环节、现场会、培训会、调研学习、技术咨询服务等图片影像、文字资料及有关统计数据等。

七、人员安排

项目实施单位市农机推广总站会同项目实施点农机推广机构成立项目管理协调小组,项目办公室设在市农机推广总站推广科,人员安排如下:

组长:周兵

副组长:赵成钢

技术总负责人:熊志刚

水稻组:熊志刚、谢英杰、敖方源、唐科明、李启波

油菜组:田贵康、李尚、陈雪飞、张余、何忠

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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