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江苏省农机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江苏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信息公开指导意见(试行)》,为推动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工作要求。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信息公开要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
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各级财政下达的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文件;二是县级制定的年度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实施方案;三是实施过程中统计汇总的补助对象名称、作业面积数量、作业补助资金等;四是公布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的网站网址,县、乡两级农机、财政部门负责信息公开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五是其它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度和细则等。
文件规定信息公开的对象为县域范围内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的实际种植户、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不仅仅限于实际补助对象。要求各地通过“一封信”、“明白纸”、政府网站、流动宣传车、农机“平安通”、官方微信微博以及专职宣传员宣传等多种方式公开相关政策信息,包括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区域、补助范围、作业标准、补助对象资格条件、申报截止时间、补助资金结算程序和操作流程图等。
文件还明确信息公开时间和工作职责,规定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相关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地方各级政府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秸秆机械化还田政策信息公开工作在县级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县级农机、财政部门和乡镇有关部门共同实施。
《指导意见》的印发将为推进政策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平规范地实施省级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