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专发〔2017〕35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机)局,厅各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浙江省作为创建全国农业“机器换人”示范省的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器换人”的意见》精神,我厅研究制定了《浙江创建全国农业“机器换人”示范省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农业厅
2017年4月13日
浙江创建全国农业“机器换人”示范省实施方案.pdf(全文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