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5月4日,《辽宁省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正式印发,辽宁省将全面推进蓝天、碧水、净土、农村环保和青山工程,确保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行动计划》明确了防治攻坚行动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到2020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不低于76.5%。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到42微克/立方米。全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1.16%以上。各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6.29%以上,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省政府将按照年度目标对攻坚行动计划推进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管理使用、评先选优、地区财政转移和生态补偿挂钩。
在防治大气污染方面,辽宁省提出加快实施气化辽宁工程、推进高效一体化供热、化解过剩产能、全面拆除老旧低效锅炉等重点任务。提出2017年天然气供气能力达到100亿立方米。到2020年,天然气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提高到8%;建成区全面实现高效一体化供热;取缔列入拆除计划的全省城市建成区2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特别提出到2018年,全省要新建秸秆收储点200个、秸秆收储中心20个,基本消除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到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87%以上。(辽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