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做好设施农业“机器换人”工程和绿色环保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应用工程示范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4

苏农机科〔2017〕19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设施农业“机器换人”工程

和绿色环保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应用工程

示范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有关设区市、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推动全省农机化向全程全面发展,切实提高富民增收水平,2017年省级全面启动实施设施农业“机器换人”工程和绿色环保农机装备与技术示范应用工程(以下简称“两大工程”)。经研究,省级组织实施2017年省“两大工程”示范项目。项目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另行下达。现就做好示范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各地按照项目任务清单要求(详见附件1),明确示范作物品种和内容,落实项目具体建设示范区的规模,围绕主要环节机械化细化机具配置方案和相应的技术路线,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参考编制格式(详见附件2)。各地根据省反馈的实施方案修改建议,充实完善后组织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项目日常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二、加强资金管理。有关财政、农机主管部门要按照《江苏省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7〕11号)等有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督促项目承担单位规范会计核算和资金使用行为,保证资金专项用于“两大工程”示范项目实施工作,专款专用。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明细账,按照项目内容进行专账核算,合理列支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三、强化示范引导。各地要培育典型,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树立示范样板。加强农机农艺融合,成立技术专家组,建立省级专家联系指导制度,确保培训和技术服务质量,提高技术到位率,扩大示范辐射范围。强化服务机制创新,提高服务能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机械化、标准化生产模式和技术装备体系,探索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各地农机主管部门及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做好项目总结,加强项目成效宣传。市县要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具体绩效评价考核指标另发)。

请各项目实施单位于9月25日前将盖公章的实施方案一式3份报送至省农机局科技质量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省农机局科技质量处 周忠诚;

联系电话:025-83279813,邮箱:jsnjk@163.com。

附件:

1.2017年度省“两大工程”示范项目任务清单.doc

2.2017年度省“两大工程”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格式).doc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江苏省财政厅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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