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庆祝《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 2017年9月30日,省农机局局长刘长华同志在《湖北日报》发表署名文章:《依法促进提质增效结硕果 改革引领跨越赶超谱新篇》(——写在《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实施10周年之际),现转载如下:
依法促进提质增效结硕果 改革引领跨越赶超谱新篇
——写在《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之际
湖北日报讯 省农机局局长 刘长华
2007年10月1日《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进入了依法促进的新阶段。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赋予的各项法定职责,推动全省农业机械化全面、快速、健康发展,为增强我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连年丰产与农民持续增收,实现“四化同步”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10年的跨越
过去的10年,我省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逐步确立与完善,全省农机装备水平、农机作业水平、农机科技应用水平、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和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快速提升,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7.4%,较10年前提升了22.7个百分点,农业生产实现了由人畜力作业为主向以机械作业为主的历史性大跨越。(一)农机装备总量快速增长、结构不断优化。10年来,全省农机装备总量不断增长,农机总动力先后跨过3000万、4000万千瓦两个大台阶,达到4600万千瓦。农机装备结构加快向大功率、多功能、高性能方向发展,覆盖了农、林、牧、副、渔等农业各产业,服务产前、产中、产后等各个生产环节。(二)农机作业水平稳步提高、领域不断拓展。水稻、油菜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农机作业领域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由大田农业向设施农业、由种植业向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全面拓展。(三)农机科技水平持续提升、瓶颈不断突破。我省农机自主研发能力显著增强,高性能、大马力、精准节能型装备研发制造取得重大突破,主要农作物机械化关键技术瓶颈不断得到破解。农机工业总产值、销售产值和利润均创历史最高水平。(四)农机社会化服务蓬勃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16年底,全省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合作社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数量分别超过8100个、2100个,从业人员达12万人,他们承担了全省一半以上的农机作业量,农民农机作业服务收入超过100亿元。(五)农机安全生产态势平稳、监管不断强化。全省农机监理“三率”(上牌率、检验率和持证率)水平分别由2007年的12.35%、40.21%和27.56%,提高到2016年的65%、80%和70%。农机安全生产态势保持平稳,农机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共同的努力
10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责合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成就了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史上投入之大前所未有、发展环境之优前所未有、发展速度之快前所未有的黄金10年。
(一)大力宣传贯彻《条例》,优化农业机械化发展环境。连续多年的省委一号文件和“十一五”“十二五”及“十三五”湖北省发展规划纲要等都提出了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明确要求和配套措施;2009年和2012年省政府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和《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从科研开发、生产流通、质量保障、推广使用和社会化服务等方面,落实了具体的支持政策。
(二)积极落实扶持政策,夯实农业机械化发展基础。10年来,中央安排湖北购机补贴资金达79.4亿元,补贴各类农机具330多万台(套),惠及农户150多万户;省级财政累计安排1.81亿元,着力健全农机公共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同时,各地财政也不断加大投入,撬动社会各界投资达500多亿元改善农机基础设施条件。
(三)认真履行法律职责,各方合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各级发展改革、财政、纪律监察、科技、质检、公安、安全生产、交通和农业、农机等部门紧密协作,合力推动《条例》和扶持农机化发展政策的贯彻落实。
(四)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通过实施农机作业水平提升工程、重点环节机具敞开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组建农机合作社联盟和电商销售农机试点等一系列有效措施,有效释放了农业机械化活力、挖掘了潜力。
三、宝贵的经验
《条例》颁布10年,在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史上已然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其取得的发展成就必将镌刻于中国梦湖北篇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之中,而其积累的宝贵经验也必将指引我省农业机械化取得更大的发展成就。
(一)必须坚持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群众的选择和创造,这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内生动力。全省各地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权,围绕增产增收,开展农业机械化新技术示范推广与演示。及时总结推广农民探索的农业机械化技术服务新形式,有效调动了农民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必须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积极性,这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根本出路。农机大户和各类农机服务组织根据市场需求,探索农机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推广农业机械化新技术,回应广大农民群众的期盼。与此同时,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持续强化对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支持。
(三)必须坚持农机与农艺、机械化与信息化、农业机械化与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相融合,这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保证。积极搭建“政产学研推用”农机农艺融合交流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机作业规范、农艺技术标准和机艺融合模式研究,促进了作物品种、栽培模式、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与农机作业的相互适应、有机融合;积极应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提高机械的智能化水平。
(四)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梯度推进的方针,这是农业机械化发展有效路径。各地分类施策,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示范推广,稳步推进,构建起多层次、分步骤,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农业机械化发展格局。
四、更高的目标
随着农村劳动力加快转移、农业生产人工成本不断攀升和农民劳动观念深刻变化,农业机械化发展会迎来又一个可期待的“黄金期”和战略机遇期。未来几年,全省农机部门将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深化科技创新,在提高优质农机产品供给能力上下功夫。推进作物品种、栽培技术与机械装备集成配套和生产全过程各环节机械化技术配套,构建标准化、区域化、规模化的全程机械化生产体系;鼓励支持农机新技术新装备研发制造,推进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提升技术集成配套和推广应用水平。
(二)深化“三个融合”,在完善农业机械化技术体系上下功夫。大力推进机械化与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融合,积极探索“机农合一”和“机农联姻”等新机制。大力推进农机农艺农事融合和机械化信息化融合。
(三)深化部门合作,在改善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外部条件上下功夫。打破传统思维模式和工作定式,树立良种、良法、良田、良机“四良”结合推进农业机械化的理念,深化部门协作,完善农机化政策、规划、项目、标准、规范、考核等各种机制,优化农业机械化发展环境。
(四)深化政策引导,在提升农业机械化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大力推行订单作业、代耕代种等多种作业组织对接方式和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内容,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增强农机社会化服务效能。
全省农业农机部门将以《条例》实施10周年为新起点,与有关部门一起共同促进《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争取使我省农业机械化实现新跨越。力争到2020年,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依法促进提质增效结硕果 改革引领跨越赶超谱新篇刘长华同志署名文章依法促进提质增效结硕果 改革引领跨越赶超谱新篇依法促进提质增效结硕果 改革引领跨越赶超谱新篇依法促进提质增效结硕果 改革引领跨越赶超谱新篇依法促进提质增效结硕果 改革引领跨越赶超谱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