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做好2017年深松及秸秆还田作业面积核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4

各市(地)、县(市、区)农机局(办、总站):

2017年深松及秸秆还田作业已经结束,为确保将合格作业面积补贴发放到位,现就有关面积核实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要求 按质确认

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要按照补助方案要求,以农机管理调度指挥平台显示的深松及秸秆还田数据为基础,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做好作业面积的认定工作。指挥平台今日开始进行排查,对以下行为,将不予以认定:

1、擅自改动设备、私自拆装检测仪的,导致面积确认不准的。

2、摄像头故意遮挡或移动,造成无法确认机具进行作业的。

3、多车重复作业的面积,机车并排作业面积,每天作业面积超出该车正常作业能力的,重新由平台进行计算,不合理面积将自动去除。

4、对在地图上显示并经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确认,到农场作业的机车。

5、跨区作业机车,当地市县没有确认受理的。

二、多措并举 认真核实

1、严格核实程序,将机车作业数据落实到村及具体地块,并做到农户、机手、村集体、乡镇政府有关人员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各级农机部门对于平台、作业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严格要求、及时沟通。

3、做好公开公示工作,县、乡、村同步公示不少于7日;对有异议的,需进一步组织人工核查后,确定深松整地作业面积。

4、各级农机部门可结合实际,在确保作业质量的前提下,确定具体的面积核实办法。

三、完善流程 按期完成

(一)时间安排

11月15日前平台完成初步排查;11月16日-28日为农民和县局核实时间;12月7日上报具体数据。

(二)申请流程

对于数据异常,农民有异议的,按以下流程进行反馈

(1)拨打400电话,或向售后服务区域反馈具体问题。

(2)400电话解决仍有异议的,上报县局。

(3)县局核实仍有异议的,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农机指挥平台进行核实。

(三)总结上报

各级农机部门要严格履行补助程序,留存公示记录,建立健全补助档案,总结好今年的深松及秸秆还田补贴工作。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农机局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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