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提升工程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017-11-29

为推进天津农业物联网建设,进一步提升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充分发挥核心试验基地的示范引导作用,根据《关于落实“互联网+”现代农业实施“三网联动”工程实施方案》(津农委﹝2016﹞42号)精神,结合我市“四区两平台”建设需求,按照有限目标、重点突破、形成产业的思路,围绕农业物联网技术行业应用,开展技术集成应用和产业化示范。

一、重点支持

重点支持畜禽水产养殖、设施农业领域的规模化示范与产业化应用,重点在环境控制、生产管理、污染治理等方面应用物联网技术与装备。支持环境信息采集、生命信息感知、动植物病虫害诊断与预警、智能化控制技术等关键技术与产品的研究开发、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支持动植物关键生长发育信息在线获取、远程监测,以及即时生产管理。

二、资助额度

项目补助资金为60万元—90万元。申请补助资金的比例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三、项目申报

(一)受理范围。申报单位应为我市已建成的农业物联网核心试验基地,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提升建设。

(二)申报材料。申报项目时须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包括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申报要求

(一)有总体建设内容。项目应编制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技术先进、投资落实、增效显著、措施可行。

(二)有现代农业主体。项目应以农业企业、规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研发企业为主体进行申报,支持大企业、大集团投资农业,并培育农业科技型企业。

(三)有实施能力。项目管理团队要具备组织实施大项目的能力,并会同技术支撑团队,制定详细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附件内容。项目填报内容包括项目简表和实施方案两部分。

1.合作协议书。承担单位如果为两家以上的,合作单位必须事先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明确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

2.企业资质证明。包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前期专利、小试成果报告、科技查新报告、样品检测报告、其它能说明项目技术水平和来源以及知识产权归属等的材料。

五、项目受理

(一)受理时间

截止到2017年12月1日下班前。

(二)受理地点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信息中心(地址:河西区黑牛城道177号401室)

(三)申报咨询

咨询电话:88290759

报送邮箱:tjnwxxzx@163.com

附件:天津市农业物联网建设项目申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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