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溧阳:判令3168台套拖拉机“歇火”

发布时间:2017-12-05

为严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江苏溧阳市根据《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关于严格农业机械检验的条款规约,对已在溧阳市辖区内领有证照的拖拉机全面规范整顿,对核查出的连续3年以上未按规定参加定期检验的拖拉机,撤销其本机登记证书,,并向社会与交通等部门发出公告。

这些年来,由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文本,直面公告全社会并严格实行。条例之第十七、十八条明确规定,驾驶、操作人员转籍、变更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到当地农机监理机构办理异动手续;驾驶、操作人员必须参加年度审验,未按规定参加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据此,溧阳市农机监理机构发出第一“判决令”,对全市在规定年度检验期内未参加年检车辆,根据其完好程度、安全状态,对类似漏检、避检已经达到或超越三年的手扶式、方向盘式拖拉机核销其登记证书。此项举措落地,全市共有3168台手扶拖拉机与方向盘式拖拉机就此“歇火”,保障了公共安全。

(涂俊明 钱卫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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