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农机科〔2017〕28号
各设区市、县(市)农机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有关部署要求,加快江苏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省建设,经研究,省将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申报
2018年度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项目重点支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较大的农业大县和农机化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各地要统筹谋划,科学布局,切实把握好所辖各县(市、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的时间节点和总体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全省整体创建的目标任务。各地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接本通知后,立即做好三大粮食作物、六大环节机械装备和作业水平情况摸底调研,科学进行自我评估,主动向本级人民政府汇报,结合本地实际,按要求认真编报《建设方案》(见附件2)。省将综合考虑各地农机化工作现状、农业农村发展等基础情况以及市级推荐等因素,对各地的申报材料组织开展一轮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县(市、区),进入二轮现场竞争性答辩。
二、加强申报审核
县级人民政府是申报、组织实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的责任主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提高申报质量。根据省财政厅、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暂行规定的通知》(苏财规〔2016〕10号)精神,县级农机部门应提交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见附件3)。
三、及时报送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须由县(市)人民政府行文,请各申报单位按照政府行文、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建设方案、承诺书和其它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于2018年1月26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一式10份报送省农机局,同时抄送设区市农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市辖区人民政府文件经设区市农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省。电子文档请发送至jsnjk@163.com。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4号,邮编:210024。
省农机局科技质量处联系人及电话:陆桂良、高晋宇,025-83275129,83275131;计财处联系人及电话:茅迎春,025-83275140。省财政厅农业处联系人及电话:王芃,025-83633155。
1.2018年度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申报指南
2.2018年度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方案(格式)
3.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4.2018年度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申报汇总表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江苏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