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农机鉴发[2018]18号
自治区各农业机械获证生产企业:
为加强对获得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企业和产品实施有效监督,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开展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机推广鉴定有效期内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内农牧机便函【2018】110号)文件要求,我站制定了《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有效期内监督抽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按照《方案》的要求严格实施,请2016年第二批和2017年第一批自治区各获证生产企业按照《方案》认真准备,并给以积极配合。
附件:《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有效期内监督抽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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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