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农机函〔2018〕36号
各市(州)、有关县(市、区)农机(农牧、农业)局(委),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为及时掌握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抓点示范和电动农机试验示范工作进展情况,确保项目实施进度,进一步推进工作,省局将对2018年农业农村部列4个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和省列部分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及电动农机试验示范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抓点示范。根据《2018年全省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抓点示范工作方案》要求,重点督查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完整、示范点建设和示范面积是否达标,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技术路线和机具配套方案是否合理,对比试验田是否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来进行,围绕推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采取了哪些措施,达到什么效果等方面开展督查。
(二)电动农机试验示范。根据《电动农机试验示范项目工作方案》要求,重点检查机具到位后是否组织开展示范作业、召开现场会、完成的作业面积,对机具适用性、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的试验评估、测定分析情况,机具的对比试验是否按照方案来执行,机具性能测试的表格填写是否规范,对机具是否提出改进意见。
二、督查时间及具体方式
督查时间:2018年6月上旬至7月下旬。我局派出3个督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检查、翻阅资料看等方式,对二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有关农机(农牧、农业)管理部门要对本辖区内二项工作进行安排,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各督查组须认真填写有关督查附表,原则上所在区域部列示范县全覆盖,抽查2-3个省列示范县,抽查1-2个电动农机试验示范县。督查结束后要形成督查报告,并汇总调查表。
(三)督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做到廉洁自律、厉行节约、轻车简从。
四、督查分组
第一组
组长:曹新惠 省农机局副局长
成员:张陆海 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副站长
刘鹏霞 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科长
区域:庆阳、平凉、天水、定西
第二组
组长:石林雄 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站长
成员:张中锋 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副科长
雷明成 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副科长
区域:酒泉、张掖、武威、白银
第三组
组长:陈永华 省农机局科教办主任
成员:张建忠 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副科长
鲁劲评 省农机质量总站高级工程师
区域:兰州、甘南、临夏、陇南
附件: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