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人获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发布时间:2018-06-16

2018年6月1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正式实施。珠海羽人农业航空有限公司已取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具备从事无人机经营性飞行活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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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积极响应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号召,经相关部门审查后,对其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活动准予许可,并由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为我司颁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允许从事“航空喷洒(撒)、航空摄影、空中拍照、其它(航空摄影测量)、驾驶员培训”五类经营项目,且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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