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关于2018年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上半年月报制度执行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7-15

晋农机办计便字〔2018〕120号

各市农机局及有关农机化综合示范县农机局:

根据《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印发<山西省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月报制度(试行)>的通知》(晋农机计字〔2016〕4号)文件精神,省局对2018年1月-6月各市农机局和2018年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农机局执行月报制度情况进行了汇总整理,现将相关情况进行通报(详见附件)。对月报制度执行情况好的阳高县、浑源县、朔城区、岢岚县、定襄县、清徐县、和顺县、阳泉郊区、屯留县、沁水县、万荣县、芮城县提出表扬。

请未及时上报的2018年度农机化综合示范市、县以书面材料说明未上报原因,于2018年8月1前将书面材料及补报内容按相关规定要求以纸质文件上报省局。

联系人:武国媛 李建国 联系电话:0351-4035959

Email:sxnjjhc@126.com

附件:2018年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月报情况统计表.xlsx

山西省农机局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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