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农机综﹝2018﹞39号
各设区市农机局(站):
为加快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推动我省水稻生产规模化、机械化、绿色化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我省拟组织开展水稻生产绿色机械化试验示范,请各设市区推荐项目实施试点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验示范内容。每个试点县选择有一定实力的农机合作社,建立固定的水稻生产绿色机械化示范基地。主攻水稻机械化生产薄弱环节,主要开展水稻工厂化育秧、机插(或侧深施肥机插)、水稻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等绿色环保机械化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等工作,示范基地内绿色机械化技术使用率必须达到100%。通过基地的示范引领,推进水稻生产绿色机械化。
二、试点县数量。南昌市、九江市、赣州市、宜春市、上饶市、吉安市、抚州市推荐3个县,景德镇市、萍乡市、新余市、鹰潭市推荐1个县,共选取25个县开展试验示范。
三、试点县条件。试点县必须拥有3个以上的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机合作社,每个合作社绿色机械化作业面积至少在1500亩以上,并拥有与示范能力相匹配的育秧工厂、插秧机、侧深施肥机和秸秆粉碎还田机。
试验示范经费:原则上每个试点县由省财政补助100万元。
四、有关要求。请各设区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充分调查摸底的情况下,推荐符合条件的试点县,并于7月23日通过正式文件上报省农机局科教生产科。
联系人:李星,电话:0791-86213725,传真:0791-86219946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