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组织开展农机化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5

鄂农机推函〔2018〕4号

关于组织开展农机化新技术

试验示范推广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机推广站(中心):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工作要求,我站定于近期组织开展农机化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种植业农机化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情况、养殖业农机化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情况、林果茶中草药生产农机化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情况、绿色农机化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情况、农机化新技术宣传培训情况,具体调查内容见附件。

二、调查说明

(一)本次调查“十三五”以来的农机化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情况。2017年新推广的技术不填写比上年增加的比例。

(二)调查的新技术是指近几年在当地试验示范推广应用的农业机械化技术,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不必限于新发明、新发现。

(三)调查内容采用表格形式。考虑到各地情况不一,调查表采用弹性设计,方便农机推广机构填写,并尽可能丰富地反映当地实际情况。各地可以按现有格式增加、减少种养对象、作业环节和技术内容,即增加、减少表格的行数。表中所述的一些技术名称是提示性的,填写单位可根据实际确定技术名称和对应的作业环节。每项新技术都要对应到作业环节;一项技术对应多个作业环节的,按主要环节归类;无法确定主要环节的,可按第一个环节归类,并在备注栏说明。技术应用的范围、解决的主要问题、计量单位与表格中其他项目不一致等问题,在备注栏说明;现有备注栏的内容可以删除。没有相关情况的,在相应栏目填“无”。

三、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调查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各地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做好这次调查工作。

(二)要做好调查分析汇总工作。汇总原则是按相同种养对象、相同环节、相同技术加总。同一个技术在不同地方的名称、作业机具可能都不相同,技术内容相同的可合并加总。各地根据统计汇总数据写一个简要的农机化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情况分析说明。

(三)要按时上报调查情况。请各地于2018年8月7日前将调查结果和分析说明发送至hbnjtg@163.com邮箱。联系人:周雄峰,联系电话:027—52232807。

附件:

1. 市(州)2017年种植业农机化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情况调查表

2. 市(州)2017年养殖业农机化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情况调查表

3. 市(州)2017年林果茶生产农机中草药化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情况调查表

4. 市(州)2017年绿色农机化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情况调查表

5. 市(州)2017年农机化新技术宣传培训情况调查表

湖北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2018年7月23日

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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