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8年江西省“振兴杯”·“东方红”农机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31

赣农办字〔2018〕86号

各市、县(区)农业(农机)局:

根据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五部门相关通知要求,我厅将举办2018年江西省“振兴杯”·“东方红”农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倡导技能更好、效率更高、作业更安全,全面展示农机技能人才的魅力与风采,引导社会关心关注江西农机发展,促进我省农机化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现代化农业强省提供坚实保障。

二、竞赛内容

(一)竞赛名称与类别

名称:江西省农机职业技能竞赛,简称“江西农机竞赛”。

类别:省级二类竞赛。

(二)竞赛主题与口号

主题:技兴赣鄱。

口号:技能更好、效率更高、作业更安全。

(三)时间地点

竞赛时间:9月5日上午报到,下午相关技能培训,晚上理论考试;9月6日上午开幕,6-7日比赛,7日下午闭幕。如遇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变更比赛时间则另行通知。

竞赛地点:新余市青园南方农业(工程)机械城(新余市仙女湖大道与钢城路交叉口)。

参赛选手、领队和全省农机系统观摩人员报到、住宿地点另行通知。

(四)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西省农业厅。

指导单位: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省妇联,农业农村部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

承办单位: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新余市渝水区政府、省农业厅组织人事处、省农业厅科技教育处、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监测站、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协办单位: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省农业工程学会、南方农机杂志社、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青园南方农业(工程)机械城。

为加强对竞赛组织领导,我厅成立厅分管领导任主任、省农机局局长和渝水区区长任副主任、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竞赛组委会。竞赛组委会组成及工作职责详见附件1。

三、竞赛报名选拔流程

(一)选手参赛条件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有相应的《拖拉机驾驶证》或《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或《农机修理工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证书;

2.年龄55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3.熟悉各类农业作业机械,热爱本职、业务精通;

4.工作期间表现良好,农户评价优良,严格遵守作业规范,无不良投诉;

5.农机企业职工、农机部门工作人员、职业院校在校学生不得参赛。

(二)名额分配

1.南昌、九江、上饶、抚州、宜春、吉安、赣州等7个设区市各20名,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等4个设区市各10名;赛事主办地(渝水区)10名、省邓家埠水稻原种场10名,共计13支队伍、200人参赛。

2.每个参赛单位须确保妇女选手不少于10%,35周岁(含)以下的青年选手不少于30%,新型职业农民不少于80%。

(三)选手选拔方式

1.以各设区市、赛事主办地、省邓家埠水稻原种场为单位,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符合条件的农机驾驶、维修等技术人员参赛,参赛选手均参加全能项目。

2.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组织开展区域性预赛选拔活动,并由各设区市组队参加省级竞赛活动。

(四)报名程序

为确保竞赛的实名制,由各参赛单位统一向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名。报名流程:一是微信报名。通过“南方农机”微信公众号,点击“赛事论坛”—“农机手大赛”进行报名。二是现场核对。现场报到时提交参赛选手身份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农机修理工等级证书复印件和《2018年江西省“振兴杯”?“东方红”农机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登记表》(附件2)。参赛选手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参赛组织单位应加强审核。

请各参赛单位于8月10日前将汇总信息表电子版(附件3)发送至大赛组委会,联系人:刘阳洋,邮箱:653922998@qq.com,电话:15979194125。

四、奖项设置

(一)奖项

设团体组织奖、个人奖和特别贡献奖。

(二)评奖办法

1.团体组织奖

对象:13个参赛单位;对团体总分排名前三名的,授予竞赛最佳组织奖;对第四名之后未发生不稳定因素、未严重违反赛事规则的,授予竞赛优秀组织奖。

计分办法:将13个参赛单位所属选手的单项赛事和全能赛事得分相加计算排名,比赛中的安全问题为一票否决。参赛选手为10名的6家单位,选手单项赛事得分将乘以2计入团体总分;全能赛事排名前十强选手属地加分,按1-10名降序分别加10-1分。

2.个人奖

对象是5个职业工种各前10名及全能赛事前20名选手。

(1)对各技能赛事单项排名前3的选手。一是申请由省人社厅授予“江西省技术能手”称号;对35岁以下选手,再申请由团省委授予“江西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对获奖女选手,再申请由省妇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各单项重复获奖者,不重复授予荣誉。二是由竞赛组委会分别颁发单项竞赛冠、亚、季军荣誉证书,可以重复授予。三是为鼓励农机手提高职业技能,我厅将向农业农村部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申请农机修理工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2)对各技能赛事单项排名第4至10名的选手,向农业农村部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申请颁发农机修理工等级证书晋升一个等级,已持有高级维修工证书的不再颁发。

(3)对全能赛事综合排名前3名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奖励不同型号的农机具各1台,颁发全能竞赛冠、亚、季军荣誉证书,对冠军机手授予“江西机王”称号。

(4)对全能赛事综合排名第4至10名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奖励现金2000元,颁发全能竞赛前十强荣誉证书。

(5)对全能赛事综合排名第11至20名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奖励现金1000元,颁发全能竞赛前二十强荣誉证书。

(6)推荐农机驾驶操作前3名和农机修理前3名选手参加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推荐人员重复和名额不足时,从第4名往后等额推荐。

3.特别贡献奖

由竞赛组委会授予在竞赛活动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五、竞赛技术规程

《2018年江西省“振兴杯”?“东方红”农机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由竞赛组委会发布。

附件:

1.2018年江西省“振兴杯”·“东方红”农机职业技能竞赛组织机构组成及工作职责

2.2018年江西省“振兴杯”·“东方红”农机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登记表

3.2018年江西省“振兴杯”·“东方红”农机职业技能竞赛选手及领队人员信息汇总表

2018年7月27日

附件下载: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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