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农机函〔2018〕52号
各县(市、区)农机局(办):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8〕17号),现就做好2018年度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申报工作。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是贯彻落实《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和《农业部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农发〔2018〕1号)要求的重要行动,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示范县创建工作,按照实事求是、推进发展的原则,精心组织开展示范县创建申报。省农机局将依据《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和《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办法(试行)》,组织专家对示范县申报材料进行初评,推荐符合条件的示范县,充分体现我省农机化发展先进水平。
二、严格把握申报标准。申报县应对照《指标体系》,选准纳入考评的主要农作物种类,对主要农作物评价的生产环节应评尽评,不得遗漏。县域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水平定量指标为否决项,纳入考评的主要农作物机械化水平应全部达标。
三、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申报县应按照《指标体系》要求,认真开展自评,准备申报材料,做到内容齐全、数据可靠、佐证充分。其中,自评报告须按照自评表所列内容逐项给出自评值和赋分的依据说明以及证明材料清单,并按顺序提供证明材料。定量指标有关数据原则上应来源于最新的权威有效的统计报表。定性指标要充分说明技术支撑、组织保障等方面内容。
四、加大示范宣传力度。各地要以评促建,充分发掘在推动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方面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加大政策引导、工作指导和宣传推广力度。为广泛宣传各地推动示范县创建的好做法好经验,请已获得“全国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认定的县和此次申报的县报送宣传材料,包括县域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成效经验等,要求题目新颖、重点突出、事例鲜活、数据真实,2000字左右,并适当选配有代表性的照片或图表。
请各申报县于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和宣传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省农机局质量管理处,省农机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推荐上报。
联系人:省农机局质量管理处易兵,电话:027-87664482。
湖北省农机局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