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江西省农机局发布了关于 2018 年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产品投档结果的公示,高科新农M23-E 农业植保机通过 2018 年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投档。
购买高科新农M23-E 农业植保机均可获补贴金额 15000 元,有效期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下面是补贴相关更详细的信息及申请流程,赶紧来看一下~
补贴金额、机型
机具大类:田间管理机械
机具小类:植保机械
机具品目:植保无人飞机
分档名称:10-15L 电动植保无人飞机
生产企业:深圳高科新农技术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四旋翼植保无人机
机具型号:M23-E
配置参数:载药量:10L;旋翼类型:多旋翼;动力类型:电动;
中央补贴额:15000.00元
功率(KW):0.8
机具类型:非通用类
有效期截止日期:2020/12/31
企业所属省份:广东省
补贴对象
从事植保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主要包括: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植保作业组织、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等,对个人购置植保无人飞机暂不予补贴,同一补贴对象购买数量不超过 5 台。
用户申请补贴流程
补贴对象应符合
1). 有经生产企业或专业机构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至少 1 名);
2). 有相对健全的植保无人飞机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出入库登记、专人保管、植保作业流程、安全飞行管控、作业记录统计等制度;
3). 在申报补贴前,已按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完成实名登记,且实名登记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与补贴申请对象一致。在申报补贴前已投保财产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1
自主购机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主完成购机,产品销售企业须向购机者提供:购机发票、售后服务凭证、产品合格证书和2套包含产品型号、整机出厂编号(机身编码)、飞控编码、地面站编码的拓印膜。发票上须注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组织机构代码或工商营业执照号及所购机具名称、型号、整机出厂编号(机身编码)、飞控编码、地面站编码、实际销售价格等信息。
如需购买M23-E农业植保机申请补贴,建议寻找当地高科新农代理商。
2
申请兑付
补贴资金的申请兑付实行“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资金补完为止”的方式。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植保无人飞机并完成不少于 200 亩的作业量后向所在地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请,县级农机部门在植保无人飞机作业后进行核验,再根据当前当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资金申请录入。
兑付其余事项按《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 2018-2020="">的通知》(赣农字〔2018〕18 号)相关规定进行。
购机者申请兑付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一卡通”卡号或银行账号;
4)2 套包含产品型号、整机出厂编号(机身编码)、飞控编码、地面站编码的拓印膜;
5)不少于200亩的作业量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作业合同或生产企业智能化管控平台作业数据证明);
6)操作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植保无人飞机财产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8)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证明文件(可网络截图);
9)植保无人飞机运营管理制度体系文件;
10)补贴受益对象承诺书。
植保无人飞机受益对象承诺书
一、本人购买植保无人飞机属自主购机行为。
二、本人已知政策规定,对所购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的以下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负责:
(1)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
(2)购机发票;
(3)产品型号、整机出厂编号(机身编码)、飞控编码、地面站编码拓印膜;
(4)不少于 200 亩的作业量凭证(如:作业合同或生产企业智能化管控平台作业数据证明);
(5)操作人员培训合格证明;
(6)植保无人飞机财产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凭证;
(7)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证明文件;
(8)植保无人飞机运营管理制度体系文件。
三、如有虚假购机、以小报大等违法违规行为,退回所有补贴资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者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以上流程来自《江西省农业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2020年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