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集中力量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9区9县签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8-08-22

哈尔滨市秸秆综合利用推进会8月1日召开,哈市9区9县(市)签订工作责任书。会议要求各区、县(市)集中力量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确保今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副市长赵革在会上讲话。

会议要求,各区、县(市)要对照全市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把秸秆消纳渠道和利用量逐一落实到项目、地块和责任主体。要把秸秆作为重要的农产品,积极引入新技术、新企业等,扩大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等“五化”应用,在防治污染、改善环境的同时,创造新的农业附加值。

会议强调,各区、县(市)要把秸秆综合利用上升为“一把手工程”,统筹项目布局、资源整合、行业管理、优惠政策等要素,为项目加快建设提供保障。市政府将在省扶持政策外,对部分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给予累加补贴。

640.webp (76).jpg

《哈尔滨市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日前出台。今起三年,哈市将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其中,今年综合利用率将超75%;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全部转化利用,基本杜绝秸秆露天焚烧现象。

Q1.初步构建综合利用产业框架

未来三年,哈市将主要围绕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五个领域,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升作业装备能力,建设一批示范工程,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640.webp (77).jpg

640.webp (78).jpg

在具体路径上,哈市将突出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主渠道,加快推进农村秸秆燃料化利用,提高饲料化利用水平,并积极谋划推动秸秆发电、沼气和工业原料化项目,初步构建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框架。

依据《方案》,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采取政府补贴、市场化运作与农民自筹相结合的方式筹集。其中,新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入资金主要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进行;秸秆还田作业、秸秆还田离田机具购置、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建设、新建原料化加工企业等主要采取“市场化运作+政府补贴”的方式进行。

Q2.按合理半径建秸秆收储体系

哈市将根据不同区域主要农作物秸秆产量、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特点等,按照合理半径规划构建经济实用的农作物秸秆收储体系。

哈市将重点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组建专业化农作物秸秆收储运销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作物秸秆收储运销,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农作物秸秆收储运销网络,进一步培育壮大秸秆收集产业,确保秸秆燃料的收集和储运畅通。

Q3.对户用生物质锅炉补贴70%

哈市将加快实施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秸秆发电和秸秆沼气等燃料化利用项目,逐步扩大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利用试点范围,带动生物质锅炉推广和燃煤锅炉生物质化改造,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到2020年,秸秆燃料化利用量达到729万吨以上,占秸秆可收集量的35.34%。

依据《方案》,哈市将按照各县(区、市)建设秸秆固化站数量,配套推广相应的户用生物质锅炉。2018年,全市更换安装户用生物质炉具39850台。

《方案》还提出,对户用生物质锅炉按照每台2100元标准计算,由财政补贴70%。其中,省级补贴35%,市级补贴17.5%,县(区、市)级补贴17.5%。

推荐阅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