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机局关于开展农机作业远程监测终端选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5

赣农机综〔2018〕67号

各有关企业:

为推进我省农机作业远程监测终端的应用,提高全省农机装备智能化水平,经研究,我局拟通过企业自愿申请、专家评审的方式,对农机作业远程监测终端进行选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产品条件

农机作业远程监测终端须满足附件1中所列条件。

二、选型的程序

(一)企业自愿申报

按自愿的原则,由各相关企业按要求提交系统应选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取消选型资格。

应选方案应包含远程监测终端的技术性能、售价、企业能对用户提供的售后服务等内容,证明材料清单如下:

1、产品说明书;

2、产品企业标准;

3、检测报告:检验项目必须包含作业面积计量精度、气候环境适应性、机械环境适应性、防护等级、电磁兼容性,其中作业面积计量精度必须提供CMA或CNAS认证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4、用户应用证明5份以上;

5、销售清单。

(二)形式审查

省农机局负责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将通过形式审查的企业产品提交专家审定会评审。

(三)专家评审

省农机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推荐意见。

(四)结果公告

按照专家评审打分结果,最终确定推荐5-10个农机作业远程监测终端产品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三、其他要求

(一)请参选企业填写申报表(附件2),并准备应选方案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5日(以邮戳时间为准),之后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和方案更改;

(二)联系人:江西省农机局科教生产科 李星;电话:0791-86213725;邮箱:jxnjjkjk@163.com。

附件:

1、农机作业远程监测终端设备参选条件

2、农机作业远程监测终端选型推荐申报表

2018年11月2日

附件下载: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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