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记者从省农机局获悉,经推荐申报、随机抽查和专家评审,登封市中天农机专业合作社、永城市刘新全农机专业合作社、汝州市团营农机专业合作社等98个合作社被认定为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
近年来,农机合作社在农业生产中不断发挥着主力军作用。为培育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效益良好的示范社,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主力军的示范带动作用,从2016年起,我省连续开展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计划每年创建100家左右省级合作社示范社。2016年、2017年,我省已命名省级示范社195家,其中32家被授予国家级示范社称号。
2018年,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评选,经省辖市、直管县(市)农机部门推荐申报,省农机局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和实地抽查,最终认定登封市中天农机专业合作社、永城市刘新全农机专业合作社、汝州市团营农机专业合作社等98个合作社被认定为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至此,我省拥有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293家。
记者了解到,经过多年培育和引导,我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到6800多家,服务农户540万户,拥有大中拖拉机12.2万台,联合收获机械6.34万台,年作业面积1.15亿亩。
“农机合作社有力支撑全省粮食生产和农业提质增效,下一步合作社发展将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提升型转变。”省农机局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示范社要进一步创新经营机制,拓宽服务领域,提高经营效益,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合作社发展和农机社会化服务上台阶、上水平,在乡村振兴中展现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