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湖南省轻型履带拖拉机产品质量调查报告(2017)》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07

关于发布《湖南省轻型履带拖拉机产品质量调查报告(2017)》的公告

湘农机公告〔2018〕1号

2017年,我局按照《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农业部令第69号)组织实施了在用轻型履带拖拉机产品质量调查,现将调查报告予以发布。

附件:湖南省轻型履带拖拉机产品质量调查报告(2017)                                     2018年1月3日

附件

2017年湖南省轻型履带拖拉机产品质量调查报告

一、前言

轻型履带拖拉机是我省近年来新研制的一种采用橡胶履带作为行走部件的动力机械。具有自重轻,接地面积大,水田通过性好,作业效率高,不破坏犁底层等特点,能很好地对水田土壤生态进行保护,深受广大农民欢迎。近年来,我省轻型履带拖拉机发展势头迅猛,产销量屡创新高,保有量达8千余台,以郴州、永州、常德等地为主要销售区域,株洲、衡阳、湘潭等地销售量也在持续增长,并向湘西、张家界等山区发展。目前,全省14个市州均有销售,生产企业达20余家。为准确掌握轻型履带拖拉机产品质量,帮助农民更好选择合适的轻型履带拖拉机产品,2017年我局组织开展了“湖南省轻型履带拖拉机产品质量调查”,具体工作由湖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下简称“省农机鉴定站”)承担。

二、质量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1.调查任务来源

2017年3月20日,我局下发了《关于下达轻型履带拖拉机产品质量调查计划的通知》(湘农机科发[2017]23号),向省农机鉴定站和相关市县农机局下达了调查任务。

2.确定质量调查内容

本次质量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在用机型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和售后服务等四个方面。

3.综合评价指标

为了科学、准确、客观地反映用户调查结果,按质量调查内容将综合评价指标分为两级,一级指标4个,分别为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售后服务情况,二级指标确定32个调查项目。

4.评价方法

用综合评价法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填写综合指标评价表,得出每一个调查对象的综合评价得分。企业产品的最终得分为其所有被调查产品的综合评价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亦标志企业产品质量水平。

5.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批准

在确立了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的基础上,为保证质量调查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省农机鉴定站依据《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JB/T 12673-2016 《轻型履带拖拉机 通用技术条件》等文件,制定了《湖南省轻型履带拖拉机产品质量调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6.确定调查产品信息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调查对象为2014年至2016年购买,至少使用满一个作业季节,在我省享受了农机购置补贴,按补贴系统数据归类统计排名销售量前12位生产企业的轻型履带拖拉机产品。每个企业调查15台,共计180台。调查企业分别为:湖南农夫机电有限公司、益阳富佳科技有限公司、吉首市宗南重工制造有限公司、益阳市德林机械有限公司、汉寿科祥农机制造有限公司、湖南福格森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衡阳市力源动力制造有限公司、湖南松河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长沙星聚农业机械有限公司、衡阳衡拖农机制造有限公司、湖南天一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益阳民福农机装备有限公司。

7.调查工作的开展

根据《实施方案》的安排,成立3个调查小组,每组省农机鉴定站2人、市县农机局1至2人。按照《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要求,对省农机鉴定站全体调查人员进行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放了质量调查员证。8月至9月,调查组工作人员在有关市县农机局相关人员的配合下,对常德、郴州、永州、衡阳等4市的180个用户全部进行实地调查。调查人员采取入户实地调查、现场问询查证、察看等方式进行,并由用户签名确认,确保数据真实有效。10月对调查表进行了汇总统计、分析调查信息。12月,起草形成了产品质量调查报告。

三、质量调查结果及问题分析

1.评价结果评价

(1)安全性评价

安全性评价包括人身安全事故(因产品质量原因引起)、安全防护、安全警示标识、制动、排气烟度和噪声等十个方面。该项满分30分,平均分值在27分(按百分制计算得90分)以上的有5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41.7%。排名前三名的依次是:益阳富佳科技有限公司、衡阳衡拖农机制造有限公司、湖南农夫机电有限公司。汉寿科祥农机制造有限公司、衡阳市力源动力制造有限公司因后反射器缺失、制动效果差等情况,得分较低,排名靠后。

(2)可靠性评价

可靠性评价包括三包期内故障次数,故障类别和处理情况等三个方面。该项满分40分,分值在28分(按百分制计算得70分)以上的有6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50%。排名前三名的依次是:湖南农夫机电有限公司、湖南天一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益阳富佳科技有限公司。衡阳市力源动力制造有限公司、益阳民福农机装备有限公司由于出现故障较多且处理情况不佳,得分较少,排名靠后。

(3)适用性评价

适用性评价包括速度、牵引力、动力输出轴转速、液压提升力是否满足作业要求和推荐配套机具是否适用共五个方面。该项满分15分,分值在12分(按百分制计算得80分)以上的有7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58.3%。排名前三名的依次是:益阳富佳科技有限公司、衡阳衡拖农机制造有限公司、湖南农夫机电有限公司。吉首市宗南重工制造有限公司、衡阳市力源动力制造有限公司由于满足作业要求的能力不佳,得分较少,排名靠后。

(4)售后服务评价

售后服务评价从配件供应的及时性、售后服务及时性、售后服务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售后服务人员态度、服务承诺的兑现情况和超过三包期后的服务情况等六个方面进行。该项满分15分,分值在12分(按百分制计算得80分)以上的有 6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50%.排名前三名的依次是:益阳富佳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农夫机电有限公司、益阳市德林机械有限公司。衡阳市力源动力制造有限公司、吉首市宗南重工制造有限公司由于售后服务、配件供应不及时,超过三包期后的服务情况不好等问题,得分较少,排名靠后。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产品故障率高,产品质量有待提高。部分企业起点低、规模小,缺乏自主创新能力,资金投入不足,产品质量不过关。在本次调查中发现有部分企业产品可靠性不高是该产品面临的最大问题。故障发生较多的部位主要有变速箱、行走系,另有部分油路、零部件质量等方面的故障。变速箱故障主要体现在:一是离合转向方式造成不能常啮合,频繁转向换挡,磨损严重;二是由于变速箱装配质量不理想,造成齿轮磨损较快,容易脱挡、跳挡。行走系故障主要体现在:一是由于用户使用不当,造成履带过度磨损,导致履带裂纹;二是由于导向轮轴承密封性不理想,泥沙进入导向轮轴承,造成导向轮磨损、损坏。零部件质量问题主要体现在灯泡、接头垫片、密封圈等方面的故障多发。拖拉机作业时间具有典型的季节性,农民在农忙时期一旦发生故障,就会耽误生产作业,影响农民正常的生产活动。

(2)购机培训不重视,用户操作保养维护能力不强。

企业、经销商普遍存在重销售、轻培训的观念,把主要精力放在产品的销售上,以至于技术服务没有很好的跟上,对用户的购机培训也只是简单带过,对机具的结构原理、生产操作、维护保养、故障处理的培训力度不够。用户对机具的维护保养意识淡薄,没有及时对机具进行保养维护,致使机具农忙使用时容易出现故障。由于用户未按正确要求进行操作而引发一些故障:一些用户没有按正常的维护规程调整张紧轮,容易造成履带松脱;一些用户没有将履带、皮带泥砂及时清理,使行走、传动部位缺乏润滑油,造成油路堵塞;有些在农歇期机器露天存放、风吹日晒,橡胶件容易老化,使用寿命缩短。

(3)售后服务不完善,购机农户权益得不到保障。

售后服务方面的主要问题是有的拖拉机生产企业售后服务不完善,企业没有直接提供售后服务,而是委托经销商进行服务,与经销商终止经销协议后,企业没有及时提供服务;有的生产企业三包期内承诺的服务基本能够做到,但三包期过后提供的配件很贵或售后服务跟不上。企业售后服务也没有严格按国家“三包”规定开展,没有“三包”服务联络点,“三包”售后服务人员和零配件不足,得不到及时、快捷的维修服务。农机使用季节性强,部分农户在机具出现故障后,找经销商,经销商找农机生产厂家,维修周期较长,为了不耽误农事,部分农户只能选择自己修理或者付费就近修理。个别“三包”服务人员技术不精,服务态度较差,特别是过“三包”期后的售后服务还有待提高。

四、综合结论

从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和售后服务情况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分结果详见附表),综合评价得分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分值在90分以上的无。分值在80-89分的有5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41.7%,分别是湖南农夫机电有限公司、益阳富佳科技有限公司、衡阳衡拖农机制造有限公司、湖南天一装备科技有限公司、长沙星聚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分值在70-80分的有6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50%,分别是益阳市德林机械有限公司、湖南松河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益阳民福农机装备有限公司、汉寿科祥农机制造有限公司、湖南福格森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吉首市宗南重工制造有限公司,分值在70分以下的1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8.3%,为衡阳市力源动力制造有限公司。

通过调查,我省轻型履带拖拉机整体质量状况较好,能够满足我省平原及丘陵山区等多种地形的耕整地作业要求,有效保障农民农业生产需要,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农民对产品安全性、可靠性、适应性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整体满意程度较高。

(1)轻型履带拖拉机是我省近年来新研制的一种动力机械,具有自重轻,接地面积大,接地比压低,水田通过性好,作业效率高,不破坏犁底层等优点,可以有效地保护水田土壤生态。

(2)我省轻型履带拖拉机产品安全性能基本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安全标识清晰,达到了防护和警示操作者安全用机的目的,近年来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我省轻型履带拖拉机产品可靠性基本达到相关标准要求,但个别企业产品的变速箱、行走系、零部件等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

(4)我省轻型履带拖拉机产品适用性基本达到相关标准要求,作业速度、机组牵引力和液压提升力等能够基本满足我省平原及丘陵山区等多种地形的耕整地作业要求。

(5)少数生产企业存在售后服务人员培训不到位,解决问题能力较低,作业季节期间售后服务人员数量与零配件存量不足等问题,生产企业的售后服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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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农业机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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