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机科函〔2018〕4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农用植保无人飞机应用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农用植保无人飞机应用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7]14号)要求,决定开展2017年度农用植保无人飞机应用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请各地农机主管部门统计农用植保无人飞机拥有量和作业面积,掌握辖区内农用植保无人飞机的主要类型、基本性能等指标;同时积极与种植业(植保)主管部门协作,统计辖区内采用植保无人飞机作业的作物种类、作业应用情况等。
二、调查对象及方法
主要针对辖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单位、组织和农户,及为其提供植保作业服务的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调查。本次调查采用全面统计的方法,本次调查从乡镇一级开始,县、市逐级统计汇总,力求调查数据全面准确。
三、结果汇总及上报
所有数据资料经设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收集汇总、审核后,填报《2017年度农用植保无人飞机应用情况调查数据表》(见附件),于2月5日前统一上报至省农机局科技质量处。联系人及电话:高晋宇、陆桂良 025-83275131、83275129。
电子邮箱:jsnjk@163.com。
附件:2017年度农用植保无人飞机应用情况调查数据表.doc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