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9

(藏农厅发[2018]258号)

各市(地)农牧局:

推进信息公开是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为民服务,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策阳光操作的重要举措。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要求,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力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市(地)、县(区)两级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由于各级农牧部门尚无条件开通农机化专属网站,各市(地)、县(区)要积极努力,在当地政府网站上设置固定专栏,公开补贴信息,做到内容完整、标题规范、查找方便,确保2018年底前我区市(地)、县(区)两级补贴专栏全部建立完成。

二要充分发挥补贴专栏的权威平台作用。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在同级补贴专栏中公开补贴实施方案、补贴一览表、支持推广目录、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等内容,至少每月公布一次各市(地)、县(区)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以公告形式将享受补贴购机者完整信息、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实时公开,同时将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在县级政策网站和补贴专栏上公布,并确保3年内能够随时查阅。同时要依法保护好购机者的个人隐私(如:居民身份证、联系方式、银行卡号等不列入公开内容)。

三是列入绩效考核。我厅将市(地)、县(区)两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不定期开展抽查、通报结果。

附件: 县(区)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表.doc

西藏自治区农牧厅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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