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机鉴推〔2018〕2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8]3号)要求,福建省南平南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生产的33个型号产品的所属品目名称与现行标准不一致,现予以调整,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福建省现行有效省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通报中所属品目名称变化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xls
福建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总站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