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农机装字〔2018〕5号
各市农机局(中心):
经省局研究,制定了《山西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农机局 2018年7月23日
山西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
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考评原则
(一)总体思路
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绩效管理,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指标体系,掌握补贴资金使用、政策落实情况,客观评价实施成效、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情况,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出进一步推进政策落实、完善项目运行机制的建议,采取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效果。
(二)考评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科学确定考核评分指标、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采用规范的考评程序和方法,全面、准确、客观地衡量工作绩效。
二是定量定性、综合评价。选择衡量补贴政策绩效的重点指标,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能量化的明确考核指标,不能量化的明确考核标准,对过程和结果以及反映成效的重点指标赋予相应的权重,对政策指标绩效做出综合评价。
三是简便易行、稳步推进。选择能够衡量政策项目绩效、引导作用明显的关键指标进行考核,易于操作和衡量;评估方法和程序要科学简便,按计划稳步推进。
二、实施范围
全省11个市农机部门。
县级农机管理部门的农机补贴绩效管理工作由主管市农机管理部门负责考评。
三、考评流程及内容
(一)考评流程
包括:市级自评、专家初审、意见反馈、专家复审、实地核查和总结上报。
(二)考评内容
主要考核规章制度、重点工作、资金管理等农机购置补贴全程工作(详见附件1),同时设置附加分和优秀等次否决项,鼓励多措并举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并对出现严重弄虚作假行为、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群体事件的市,加大扣分权重,当年不得评为优秀。
四、考评阶段及时间划分
第一阶段:自评阶段。市农机管理部门对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照各级指标进行自评打分,并编制自评情况说明及印证材料。于2018年10月底前整理上报(涉及项目执行进度的考核指标自评及印证资料可于12月底上报,详见附件2)。
第二阶段:核实阶段。11月份,对各市农机部门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情况反馈各市,待各市递交补充印证资料后,组织复审。12月份,视考核情况选取5个市开展实地核查,同时,随机抽取辖区内有关县(市、区)进行延伸考核。2019年1月份,核定涉及项目执行进度和“工作成效”项等指标分数,结合前期评审情况,汇总确定考评分数,形成考评结果,报省农机购置补贴领导组办公室审定。
第三阶段:总结上报阶段。省农机购置补贴领导组办公室将评出考评等次,报告局领导或局务会,同时,相关情况按要求报农业农村部。
五、结果运用
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市,将在全省通报表彰,适时在下一年度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时,予以倾斜。
六、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各市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组织协调,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农机购置补贴绩效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各市农机部门要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的督促检查,不定期组成督查组重点对资金兑付、机具核验、违规查处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梳理,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
三是延伸绩效管理。省局制定了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各市应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有关工作内容和要求,将绩效管理考核延伸至所辖县级农机管理部门。
四是严格考评要求。各市农机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上报自评和印证材料,并对报送自评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确保绩效管理考评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1:2018年市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xls
附件:2:2018年市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评分依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