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农机办产〔2018〕1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我省新进补贴机具现场演示评价制度在推广先进机具和防范补贴风险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为使这项制度持久发挥有效作用,现就下阶段如何做好新进补贴机具现场演示评价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机具演示要适地适时进行。演示机具的主要作业功能必须与演示地主要农作物生产要求相匹配,不能选择农作物非主产地开展演示。演示时间最好选择在农作物生产作业季节。
二、演示机具须在补贴品目之中。演示机具必须在中央、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中找得到相应品目名称,且其基本配置参数和建议补贴额度与我省发布的相关信息大致相符。
三、演示评价要客观公正。主持演示的县市区农机部门要对演示机具作出客观公正、描述准确的评价,评价建议中要明确提出演示机具的补贴档次和补贴额度。主持演示评价的县市区农机部门要对演示评价结果负责。县市区农机部门在举行演示前应向市州农机部门报告并取得其同意。市州农机部门要对演示过程及评价进行严格监督。生产企业应对演示机具检验检测一致性、市场销售价格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省局不受理与现场演示评价制度和本通知要求相抵触的演示评价报告。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