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办机〔2018〕116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一次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督导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市、区)农委、农机局:
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第一次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皖农办机函〔2018〕145号)精神,我委于8月27日-28日对全省16个市级、87个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开展了专项督导工作。现将督导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16个市级专栏共128项指标中有105项指标合格,合格率82.03%。其中,合肥、淮北等9个市级专栏完全符合要求,蚌埠、淮南、马鞍山、芜湖、铜陵等5个市级专栏部分指标不符合要求。安庆、黄山等2个市级专栏无法访问,视为专栏未开通,所有指标均不符合要求。
87个县级专栏共783项指标中有636项指标合格,合格率81.23%。其中,阜阳市市辖区、颍州区、阜南县、太和县等4个县级网站部分指标符合要求,但网站内容繁杂,不属于信息公开专栏。铜陵市辖区、义安区、枞阳县、潜山县、太湖县、望江县、黄山市屯溪区、徽州区、黄山区、黟县等10个县级专栏无法访问,视为专栏未开通,所有指标均不符合要求。
二、主要指标抽查情况(不含视为专栏未开通的市级、县级专栏)
(一)专栏名称规范性
按照要求,各专栏的名称应统一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或包含“购机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检查结果显示,13个市级专栏的名称符合规范,马鞍山市专栏名称不合格。68个县级专栏名称符合规范,阜南县、太和县等9个县级专栏名称不规范。
(二)省级实施指导意见
省级实施指导意见是指《安徽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各市县级专栏需要主动公开。检查结果显示,所有市级专栏对省级实施指导意见进行了公告。有75个县级专栏公告了省级实施指导意见,巢湖市、阜南县等2个县级专栏未按要求公告。
(三)省级补贴额一览表
省级补贴额一览表是指《安徽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各市县级专栏需要公开。检查结果显示,所有市级专栏均对一览表进行了公开。76个县级专栏对一览表进行了公开,阜南县专栏未公开。
(四)咨询投诉电话
投诉举报电话包括政策咨询电话、政策投诉举报电话和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所有市级专栏公示电话与省级专栏完全一致。有71个县按要求对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进行了公开并且与上级单位公开的电话一致,庐江县、萧县等6个县未公开或公开的号码不一致。
(五)县级实施方案
检查显示,76个县级专栏公布了县级实施方案, 蚌埠市辖区未公布实施方案。
(六)资金使用进度
补贴工作正式启动后,至少每半月公布一次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结果显示,所有市级专栏均按要求进行了公布。有74个县级专栏按规定要求进行了公布,谯城区、阜阳市辖区、颍州区等3个县级专栏未按规定要求公布或者没有公布。
(七)补贴对象公示
检查结果显示,有65个县级专栏进行了补贴对象公示,利辛县、砀山县等12个县级专栏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公示。
(八)2017年度县级补贴实施公告
检查结果显示,有73个县级专栏按要求进行了公布,蚌埠市辖区、阜阳市辖区、颍州区、阜南县等4个县级专栏没有进行公告。
(九)2017年度县级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农户信息表
检查结果显示,65个县级专栏按要求公告了2017年度县级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农户信息表。长丰、庐江、蒙城、涡阳、泗县、五河、全椒、歙县等8个县级专栏未按要求格式公告年度补贴农户信息表,蚌埠市辖区、阜阳市辖区、颍州区、阜南县等4个县级专栏未公告年度补贴农户信息表。
(十)市级网站上所辖县(市、区)补贴专栏地址链接
为方便信息的获取,16个市级专栏均需要设立所辖县(市、区)补贴专栏地址链接。检查结果显示,12个市级专栏的网址链接全部有效,蚌埠市、铜陵市两个市级专栏市县专栏网址链接无效。
(十一)县级实施方案批复
检查结果显示,13个市公布了县级实施方案批复,蚌埠市未公布县级实施方案批复。
(十二)县级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检查结果通报
检查结果显示,11个市级专栏按要求公布了县级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检查结果通报。淮南、芜湖、铜陵等3市未完成通报。
各市、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对照本次督导结果积极完善整改到位,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维护工作。
附件:
1.市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情况表
2.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情况表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