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农业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 -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在参照《福建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厦门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2018年第一批),现予以公示并说明如下:
一、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并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二、各企业要对产品的信息情况进行认真核对,如发现产品信息有误的,在公示期间应主动报告我局,未主动报告的,所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三、公示日期: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1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反映。
联系人:官菊虹,联系电话:0592-2275597,电子邮件:xmnjglk@163.com
附件:厦门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2018年第一批).xls
厦门市农业局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