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关于开展市级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确定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函

发布时间:2018-09-19

晋农机办装便字〔2018〕192号

有关市农机局(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确定补贴范围,保障农机化重点工作,省局委托第三方(山西农业大学)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确定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第三方将组织督导专家组于9月中下旬对你市的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确定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

此次专项督导对象为阳泉市、吕梁市、晋城市、运城市农机局(中心)。

二、时间安排

专项督导工作安排在2018年9月下旬

三、督导内容

(一)被督导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细则中确定的补贴范围是否符合《山西省农机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机财字〔2018〕12号)相关要求;

(二)确定补贴范围的程序是否科学合理。是否采取自下而上、横向咨询等方式征求意见;是否对已确定的补贴范围组织专家或有关工作人中进行论证;是否按照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补贴范围;向省局建议的且被采纳列入今年补贴范围的补贴品目是否有企业投档、是否有销售。

五、督导依据

此次专项督导主要依据以下文件或资料开展:

(一)《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8〕13号);

(二)《农业部、财政部就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答记者问》;

(三)《山西省农机局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机财字〔2018〕12号);

(四)《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解读山西省农机局就2018-2020年山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答记者提问》;

(五)相关市上报的补贴品目需求建议

(六)其它有关文件、材料。

六、相关要求

(一)被督导市的农机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相关材料,配合、协助专家组开展工作。

(二)请督导组成员所在单位给予支持,合理安排督导组成员工作, 保证其顺利完成督导任务。

(三)如有必要,督导组可能赴被督导市进行实地核查。

山西省农机局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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