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农机计函字〔2018〕90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山东省2018-2020年农机新产品和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农机新产品与农用植保无人飞机投档工作的通知》(鲁农机计函字〔2018〕81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了植保无人飞机自主投档工作。鉴于植保无人机补贴资金总量有定额限制,为加快补贴实施进度,合理调度安排资金,请符合条件的植保无人机生产企业于10月20日前提报自主投档信息。省里第一批投档产品拟于10月下旬公告实施。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