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农机办装便字〔2018〕209号
各市农机局(中心):
为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省局决定对各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一是市、县农机部门开启补贴申领受理工作情况,截止目前补贴资金登记情况,对资金使用方面采取的配套举措情况。二是兑付购机者补贴资金情况,设立兑付时限情况。三是本市及所辖县(市、区)预计本年度补贴资金余缺情况。
(二)贯彻落实《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印发<深化>的通知》(晋农机装字〔2018〕8号)情况。制定细化措施情况,督促所辖县(市、区)落实情况。
(三)贯彻落实《山西省农机局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晋农机财字﹝2018﹞21号)情况。
二、督查时间及方式
(一)督查时间
10月8日-10月20日。
(二)督查方式
一是召开座谈会,就督导检查内容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交流;二是查阅有关工作文件和资料;三是选择部分县、农机经销企业、购机户进行了解政策实施情况。
三、督查人员及分组
第一组
组 长:王进仁 省农机局局长
成 员:任维民 秦启福 刘学伟 李晓飞
联络员:刘旭刚
区 域:晋中市 吕梁市
第二组
组 长:侯振全 省农机局副局长
成 员:秦小虎 李晋汾 李世伟
联络员:安邦
区 域:朔州市 忻州市
第三组
组 长:王五明 省农机局副局长
成 员:郭俊 赵海林
联络员:杨振晓
区 域:临汾市 运城市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要围绕督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被督导的市要归集整理有关材料,做好接受检查的准备工作,对督导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建立台账,认真组织整改。其余市梳理有关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于10月20日前报至省局装备处。
(二)各督导组自行确定深入各市督导的时间。督导结束后,于10月25日前形成督导报告报送省农机购置补贴领导组办公室。
(三)督导组成员要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局出台的实施细则,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杜绝违纪违规行为。
山西省农机局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