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由于甘肃省部分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展缓慢,严重影响了全省补贴工作总体实施进度,对此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下发《甘肃省关于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度的通报》对各县市区补贴工作进度进行了通报。
《通报》指出,截至9月29日,全省共使用中央补贴资金(含报废)2.4368亿元,占当年中央补贴资金的60.53%,结算兑付资金1.4173亿元,占当年中央补贴资金的35.2%,占使用资金的58.16%。
14个市州中,金昌市、庆阳市、酒泉市使用中央补贴资金均超过50%,张掖市、甘南州、定西市、武威市4个市州使用中央补贴资金超过40%,其余市州均在40%以下。省农垦总公司所辖农场最低,使用中央补贴资金只有13.29%。
实施补贴的85个县区中,武都区、永昌县、临潭县、碌曲县、岷县5个县区使用中央补贴资金已达90%以上,44个县(市、区)使用中央补贴资金达30%以上,与上次通报相比增加了28个县。全省有50个县(市、区)实现资金兑付,其中永登县、碌曲县、岷县兑付进度达88%以上,有8个县兑付进度达50%以上,其他县区资金兑付进度均比较缓慢;有35个县区还未开展资金兑付,已严重影响了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
14个市州中,报废更新补贴进度严重不平衡,使用资金超过100万元的有张掖市、酒泉市,使用资金分别为175.5万元、115.9万元。武威市、白银市工作进度较快,使用资金分别为44.75万元、32.4万元。兰州市、天水市、定西市、陇南市、临夏州、甘南州、嘉峪关市等7个市州工作无进展。全省85个县市区中,民乐县、肃州区、山丹县、凉州区、景泰县、金塔县、瓜州县、甘州区等8个县区工作成效明显,使用资金超过10万元。 (甘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