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机鉴站〔2018〕36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四川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和《四川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为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自主投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档产品范围与资质要求
(一)投档产品须在《四川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范围内(详见附件)。
(二)投档产品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获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二、投档原则
(一)企业自愿申报、自主投档,对所填报档次、品目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由于填报信息错误或不准确所引起的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被取消或暂停补贴资格(截至申报时未恢复)的产品不得申报。
(三)本年度内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市场质量监督抽查公告中列入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申报。
(四)装配低于国三排放标准柴油机的产品不得申报。
三、投档时间
2018年11月5日至11月9日。
四、投档方法及要求
(一)投档方法:本次采取网上自主投档方式进行,不接受书面投档申请。操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1.进四川省农业厅官网(http://www.scagri.gov.cn/);
2.点击“应用系统”;
3.点击“农机购置补贴投档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4.企业首次使用系统需按要求注册,注册后登陆进行自主投档;若企业已经注册,则直接登陆进行自主投档。系统操作可参考《生产企业操作说明》。
(二)投档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投档系统已与《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信息对接,系统从平台自动抓取的信息不能修改,若抓取的信息与检验/鉴定报告或其他信息不一致的以平台信息为准。
2.截止时间前提交的产品信息可以自行修改,投档时间截止后信息将不允许修改,未通过的产品也不再退回。
3.所有投档产品必须从系统中下载生产企业承诺书,经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并填写日期后再上传至系统。
4.申报品目应与鉴定信息平台抓取的品目一致,配置参数应与系统自动抓取的数据或链接报告中一致。
5.若有参数配置补充证明文件,请在系统中上传原件扫描件。
6.配置参数应符合相应档次要求,不得缺少分档参数配置要求的内容。
7.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参数配置必须从鉴定信息平台中抓取确认。
8.产品涉及多种作物或多种功能参数的,以分档档次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投档。
9.填报投档参数时,应填报鉴定结果的具体值,不能填报范围值;若鉴定结果参数为范围值,则以范围值下限填报相应档次。
五、联系方式
为方便做好自主投档工作,企业可加入QQ交流群221922723或823966658,也可拨打电话028-87610683咨询。
联系人:左学中
附件:四川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xlsx
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