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进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8

各市农机局(办):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农机部门严格按照《山东省2018-2020年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规定,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整体顺利,但也有部分市县进展较慢。为将补贴资金安全快速落实到位,现就进一步加快补贴实施进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着力加快补贴资金落实进度。要进一步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激发农民群众购机用机积极性,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年度收尾工作。要加强对各农机产销企业的督促协调,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督促其在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尽快维护已销售的补贴机具信息。要进一步优化补贴办理流程,及时办理补贴机具申请、审核、汇总等手续,切实加快购机户信息录入,资金充足的地区力争做到当年销售、当年申请、当年办结。

二要合理确定申领补贴时限。要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申领补贴时限,补贴资金充足的地区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受理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办理补贴,补贴流程和补贴标准等按照受理补贴申请时的补贴政策执行。对通过手机APP申请补贴的购机者,原则上超过三个月占用补贴资金而不办理补贴手续的申请,可予以作废。本年度手机APP受理时间可截止到11月20日。

三要及时调度补贴资金额度。要切实加强对所辖各县(市、区)补贴资金使用进度的督促调度,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协商,及时结算、拨付资金。要调度分析市县资金使用进度,密切与财政部门配合,优先在本市范围内进行资金余缺动态调剂,加快资金执行进度。 11月底前,省里将根据工作进度视情况对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未落实的资金,商省财政厅进行适当调剂。在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落实延伸绩效考核中资金实施进度仍以年初分配资金为基数进行测算,并把资金调剂情况作为考核的参考因素之一。

四要切实加强补贴工作风险防控。要站在增强农民群众惠农政策获得感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购机补贴政策安全顺利实施重要性的认识,把各类风险防控贯彻到补贴工作全程中,严格落实部、省补贴违规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各级补贴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为购机补贴政策正常实施提供切实有力保障。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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