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8

鲁农办字〔2018〕49号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做好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机局(办),有关农机企业:

为切实落实有关规定,全面防范各类补贴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进一步推动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有序实施,根据国家和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合开展延伸绩效管理考核,逐一落实各项工作目标

2018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经基本落实到位,整体进入年终收尾阶段。各级农机购置补贴主管部门要根据省里《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农办字〔2018〕42号)要求,着力围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整体情况,对标对表,对规章制度、重点工作、资金管理等涉及的10项指标进行逐一对照,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查漏补缺。要明确责任主体,各级都要确定责任科室或牵头单位,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市级实施主管部门要在梳理完善本级工作的同时,切实强化对所辖各县级实施部门的检查指导,重点监督检查部省有关要求是否落实和执行到位、工作程序是否规范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或指导解决,确保全部绩效指标顺利完成。

二、结合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控机制,切实加强风险排查防控

内控机制是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顺利实施的有效保障。各级农机购置补贴主管部门要以风险防控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并抓好贯彻执行。要对照内控机制,组织对可能存在风险隐患的各个对象、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特别是在补贴比例及补贴对象确定、补贴操作办理、补贴机具核实、补贴信息公开、补贴投诉调查处理等关键环节,要重点进行排查和分析,做到该查的环节不遗漏,该做的工作不缺位。对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切实堵塞漏洞,努力做到抓早抓小抓细,防微杜渐,防患未然。

三、结合日常工作和群众反映问题,严格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农机购置补贴主管部门要牢固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总结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深入分析归纳工作典型经验,突出抓好问题隐患分析查纠。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提高对群众反映问题的重视程度,结合政策实施过程中了解掌握的情况,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加强数据梳理比对,发现可能存在违规问题和群众投诉反映较多的情况,及时组织力量尽快核查落实。发现存在问题的,要严格依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我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规定和要求,严肃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并积极配合开展资金追缴等工作。各有关在鲁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农机产销企业,要对今年以来执行农业农村部和我省有关补贴政策规定要求情况,认真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和深入自查梳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于违反政策规定要求而又不主动整改和报告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生产企业将取消该企业部分或全部产品在我省的补贴资格;对销售企业将取消该企业销售补贴产品资格,并追究相关生产企业责任。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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