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乡村振兴规划的深入实施,农业生产、农村生活对“机器换人”、机械化服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农民有旺盛需求、装备能力有扎实基础、服务模式有成功探索、政策支持有新加强,我国农机社会化服务将迎来黄金发展的机遇期。
农业农村部农机化管理司:
解决新型主体发展瓶颈问题
针对融资难问题,积极推动大型农机具产权抵押贷款和生产服务订单融资;鼓励农机产销企业、金融企业单独或合作开展农机金融(融资)租赁业务,解决新型主体生产急用的大型机械购置更新不足的问题,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获得农机的实际使用者按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
针对用地难问题,推动制定出台补充规定,落实国家关于农机场库棚建设用地政策;在适宜地区支持农机服务主体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建设集中育秧、集中烘干、农机具存放等设施;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协调地方统一规划布局、出资支持建设集中烘干、维修等公共性农机设施,实行用地及设施所有权与实际使用权分离。
将合作社示范社纳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直报系统,推行点对点对接信贷、保险和补贴等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农机合作社等服务主体积极申请承担深松整地等作业补助项目、全程机械化试验示范项目、以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项目。
注重典型示范引领,及时总结宣传新主体新模式新业态。积极协调争取对开展全程机械化服务达到一定规模的“五有”型农机服务组织、综合农事服务中心,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形式,鼓励其加大配套机具和设施投入,提高服务能力,打造服务品牌,从而推动农机服务组织整体建设和社会化服务跃上新台阶。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优化农机装备资源配置
当前,一些地区农机服务主体散小弱、传统机具重复配置、作业服务无序竞争现象比较突出。因此,要着眼机具利用共享、作业对象稳固、服务综合配套,引导农机服务资源多层级多形式整合。既要引导农机专业户、农机合作社之间的合作,形成服务联盟、联合社、作业公司,又要引导农机服务主体与家庭农场、种养大户、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机农联姻”、订单作业、生产托管等形式稳定合作关系。
同时,鼓励农机或农资产销企业及其他社会资本与农机服务主体合作,共同开展农机作业、专业维修、农机租赁服务,共享机具资源和市场资源,促进各类主体扬长补短、各类要素资源聚集整合,实现融合发展、协同发展、良性发展。引导农机服务组织利用自身装备优势,围绕市场需求开拓思路,把服务领域向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村环境整治等农业生产、农村生态全过程延伸。
浙江鄞州创宁粮机合作社理事长孙正高:
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当前,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农户耕地互换并块等,机械规模化作业条件正在加快改善。在粮棉油糖作物主产区,特别是村集体组织动员能力较强、社会化服务需求较集中的区域,依托有实力的农机作业服务主体,升级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全程机械作业、农资统购、培训咨询及贮藏加工、产销对接、金融对接等产前产中产后“一站式”服务。
通过提供经济便捷的耕种收管等全程机械化作业托管服务,与一定区域农户建立信任关系、形成服务“粘性”,以集中连片的服务规模和标准化生产方式,大幅度降低作业成本,提高与有关企业进行农资采购、产品销售的议价空间,服务组织在帮助农民省心省钱增收的基础上,在不增加经营风险的前提下,获得综合效益。通过建立“一站式”服务中心的模式创新,把区域内的现有农机资源整合进来统一开展服务、互补短板、互利共赢。
西南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教授叶进:
以人才和创新提升服务效率
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各类资源,重点加强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培训,让他们成为既懂生产又善管理的新型农机职业经理人。讲好农机故事,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支持农业院校师生到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开展社会实践;引导合作社采取技术入股、赠予股份等形式,吸引和留住人才;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农机推广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办领办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打造一支引领农机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发展的新锐力量。
同时,加强农机化与信息化融合的顶层设计,研究制定农机装备制造、流通、监督管理、作业服务等信息化融合框架,推动农机信息数据格式标准及数据传输接口规范一致性,促进信息互联共享,为农机化大数据形成创造条件。
大力推行“互联网+”农机服务方式,加快发展农机作业过程信息化,引导大中型农业机械配备导航定位、作业监测、维修诊断、自动驾驶等终端,配套完善信息采集分析系统,既可帮助机手实现作业精准化、轻便化,同时,可为相关政策实施提供远程监管手段,还有助于解决农机租赁、农机信贷、二手机交易业务中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相关服务发展。用信息化手段助推管理精细化,组织社会力量开发应用“农机合作社(服务组织)管理”APP,帮助服务组织更好提高管理能力和农机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