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机鉴定站关于2018年第4批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1-25

陕农机鉴发〔2019〕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的规定,经我站鉴定,安康市都子鼎农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生产的28种产品(见附件1)通过省级推广鉴定,核发推广鉴定证书。

经审核,同意西安亚澳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生产的26种产品(见附件2)更换推广鉴定证书。

撤销定边县农鑫农林牧机械用具研制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生产的3种产品(见附件3)的推广鉴定证书。

特此通报。

附件1:陕西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18年第4批).xls

附件2:陕西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换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xls

附件3:陕西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撤销的产品及生产企业目录.xls

附件4:陕西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有关检测信息(2018年第4批).rar

                              陕西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19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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