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11月中央部署打赢脱贫攻坚战以来,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按照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利用现有政策和项目,加强片区扶贫及农业援疆援藏,积极指导定点扶贫市县等所在省份农机化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化技术试验示范项目,统筹部署实施帮扶联系工作,加快推进农机化发展,助力脱贫攻坚。
几大片区帮扶成效突出
针对新疆、西藏以及大兴安岭南麓片区、部分革命老区这几大重点片区的脱贫攻坚任务,农机化司加大资金投入,细化款项落实,从农机角度具体发力,以扶持项目为助力,为农业援疆援藏及片区扶贫工作添上加速器。
农机化司在2016-2018年共安排资金近30亿元,支持新疆大力改善农业装备条件,加快发展农机化。自2016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新疆(含兵团)补贴资金29.59亿元(含兵团5.5亿元),并于2017年开始在新疆南疆地区开展差别化农机购置补贴试点,提高了南疆地区农机购置补贴标准,总体较北疆地区高出11%以上,切实加大对贫困农民群众购机用机资金支持,得到了新疆农机化主管部门以及广大农民群众的高度肯定。累计安排新疆(含兵团)中央财政专项资金610万元(含兵团190万元),支持新疆开展小麦、玉米、棉花、饲草料等区域特色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应用先进农机化技术,有效促进了节劳、节本、增效、增收,助力产业发展和产业扶贫。
与新疆一样,农机化司三年共安排资金近4亿元,支持西藏大力改善农业装备条件,加快发展农机化。自2016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西藏补贴资金3.642亿元,充分满足了西藏地区资金需求。2017年开始,在西藏启动实施差别化农机购置补贴试点工作,提高了全区的农机购置补贴标准,较差异化政策实施前总体高5%—10%,切实支持了农民群众购机用机,推动产业发展;给予西藏特殊政策,允许补贴购置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充分满足藏区农牧民的实际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区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250万元,支持西藏开展青稞等区域特色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进一步推动当地农机化作业水平的提高。
在大兴安岭南麓片区,农机化司三年共安排资金近14亿元,支持发展当地农机化。自2016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大兴安岭南麓片区内19个县(旗、市)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79亿元,有效提升了片区农机装备水平,推动了片区农机化发展。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190万元,重点扶持内蒙古科尔沁旗、黑龙江泰来县等大兴安岭南麓片区县开展牧草和水稻、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重点扶持片区内3家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创建,引导带动当地农机服务体系健康发展。
农机化司同时也初步完成了革命老区的脱贫攻坚工作。一方面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支持力度。指导各有关省优先、充分满足革命老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不留缺口,不留尾巴,满足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民群众的补贴需求。自2016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贵州毕节和江西赣州等革命老区中央财政资金1.25亿元,有效提升了老区农机装备水平,加快了老区农机化发展步伐。另一方面支持开展农机化技术试验示范。自2016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396万元,重点扶持革命老区开展玉米和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
为定点市县量身定制扶贫方案
农机化司在工作周期三年内,重点帮扶湖北、四川、湖南和黑龙江四省内的定点扶贫市县,统筹做好党建结对帮扶、定点帮扶联系等工作,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指导联系县、村发展农机化,提高农业生产装备保障能力,促进节劳、节本、增效、增收。
其中,农机化司共安排资金近2640万元重点帮扶湖北恩施州咸丰县、来凤县和湖南湘西州永顺县、龙山县4县发展农业机械化。中央财政累计安排2610万元作为农机购置补贴,有效提升定点扶贫县农机装备水平,推动了当地农机化发展。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30万元,扶持湖南省湘西州龙山县开展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
按照《“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特色农业扶贫行动工作方案》(农办计〔2018〕3号)要求,针对对口帮扶四川省深度贫困联系县、村,农机化司会同四川省农业厅,采取超常规举措,持续用力帮扶,大力促进深度贫困地区农业生产发展,特别是农机化司对口帮扶的凉山州昭觉县、甘孜州理塘县和阿坝州红原县的9个村,加强联系,共谋脱贫。
在2016年,原农业部直属机关党委明确农机化管理司结对帮扶湖南省湘西州龙山县茨岩塘镇包谷村,重点做了以下工作:加强调研指导,农机化司组队深入龙山县调研,与结对帮扶的茨岩塘镇包谷村党支部开展联学共建活动,对接需求,落实措施。开展帮扶对接,组织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为包谷村配套捐赠6台价值53万元的拖拉机和收获机械,推动实现精准扶贫。指导包谷村成立兴泰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发挥捐赠机具作用,开展农机深松、水稻机收等作业,促进农户增收脱贫。探索开展产业扶贫,每年安排10万元经费,支持龙山县农机局以包谷村为主开展农机化服务组织产业扶贫工作,推进当地农机服务组织健康发展。协调湖南省农机局安排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和农机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在龙山县及包谷村实施,投入资金达189万元,切实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
针对大兴安岭南麓片区的黑龙江省明水县,农机化司组队赴明水县调研对接,开展扶贫攻坚结对帮扶。帮助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自2016年以来,累计落实中央财政资金3343万元,指导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效提升当地农机化装备水平,推进农机作业水平不断提高。帮助提升农机作业服务质量效益。帮扶组建千万元畜牧农机合作社,协助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切实加强指导,帮助该合作社在扩大作业服务规模、提高作业效益、增强脱贫致富带动上,取得长足进步。
扶贫还需提升生产能力
通过这些年的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经验的积累,农机化司认为,制约这些地区脱贫致富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应该是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增收致富能力总体较差,其根本的原因归结于农业生产条件差。这些贫困地区大都处于丘陵山区,农业产业主要是经济作物、林果业生产,但受地理条件所限及相关政策投入少等因素制约,这些地区的农田平整度很低、机耕道路严重缺乏,农业机械下田难、作业难,农业机械化在农业生产中的节约成本、增加效益、减轻劳动强度等功能难以发挥;现有的一些中小型机械设备无序存放,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改善提升。但长期以来,能够促进解决此问题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田整治工程的建设标准、建设规范及实施细则的“宜机化”要求不够明确,许多地方的标准农田建设与农机作业需求实际严重不符,加之投资惠及力度不够,这些地区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改善步伐总体较平原地区慢,客观上制约了农业产业效益和农民群众增收致富能力的提升。
为了能加快提升贫困地区农机装备保障能力,提高农业经营效益,农机化司提议,要抓住中央国家机关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后的机遇,统筹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田整治工程管理机制,借鉴日本、韩国等邻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经验,设立实施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和农机具停放场库棚建设项目。首先,由农业农村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快组织修订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的建设标准、规划及实施细则等,率先在丘陵山区为主省份特别是贫困地区推进“改地适机”,加快改善农业机械化发展基础条件,促进大中型、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的应用。其次,要切实落实2017年中央1号文件有关要求,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将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促进改善农机存放维修保养条件,实现有序集中停放,促进提升村容村貌,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最后,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布局上,调整完善投资思路,实行平原地区与丘陵山区并重,粮食产区与经济作物产区并重,切实加大对丘陵山区特别是贫困丘陵山区的投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