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机鉴推〔2019〕9号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等规定,我站承担起草了《单轨式田间运输机》和《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设备》专项鉴定大纲。现将经专家审定的《单轨式田间运输机》和《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设备》专项鉴定大纲(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月30日至2月3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站综合科。联系人:唐义平,联系电话:0591—87553270,邮箱:22635201@qq.com。
附件: 《单轨式田间运输机》和《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设备》专项鉴定大纲(公示稿)
福建省农业机械鉴定推广总站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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