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地气!全国政协委员、“农机人”刘木华的提案,关注这个!

发布时间:2019-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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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江西农业大学副校长、“全国农机十佳教师”刘木华今年带来了什么提案,他最关注什么呢?答案是高标准农田建设。

高标准农田对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国家在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根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目标,我国确保到2022年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将形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的基本农田,它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更好的适应性,对我国粮食安全有重大意义。

刘木华委员表示,由于过去实行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分田到户过程中,农户地块小、相互交叉的“插花田”模式非常普遍;同时,当前农民流转土地意愿低的问题普遍存在,有些农民宁可撂荒也不流转,非常不利于农业土地的适当规模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将对这些地块小的“插花田”进行规整,虽然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是最适合规模化经营的,如果建成后仍然还是回归到过去各户农民相互交叉的“插花田”模式,土地流转困难的局面仍然无法改善,对农业生产和规模化经营很不利,违背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初衷,也是对投入资源的浪费。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有些省份正在尝试通过“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政策引导农村土地的有效流转,个别地方在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上自发探索这种模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此,刘木华委员提出了如下三项建议。

一是在在国家层面上探索制定“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不确地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首先在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实施农户土地“确权不确地”的政策措施,制定适合实际情况的工作指导意见。

二是科学设置“确权不确地”的形式。事实上按照国家规定,土地确权是有两种形式的,即确权到地(把土地确权到具体的农户)、确股不确地(把土地换算成股份,股份具体到农户)。建议在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实施两种“确权不确地”方式。1、确权确数不确地模式。由于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土地是重新规整的标准田块,改变了原有的农户土地形状,因此可以给农户确权并确定具体有土地的面积是多少,但不具体到地;2、确权确股不确地模式。该模式中土地没有具体分到户,而是换算成股份的形式分配到农户。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多出的土地要收归集体所有,为发展集体经济服务。

三是完善工作程序和适用土地范围,保证“确权不确地”工作有序开展。完成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土地要加强宣传、加紧落实“确权不确地”工作;尚未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土地暂不实行“确权不确地”政策,以防止土地撂荒情况加重;对不适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土地(如山地、梯田等)不实行“确权不确地”政策。同时,要把好土地变更协议、确权协议、入股协议、权益分配等规范性文件的签字确认、程序公正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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