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0

鄂农计发〔2019〕6号

有关市、县(区)农业农村(农机)局:

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细化明确工作任务

根据《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我厅制定了《2019年湖北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分配表》(见附件)。各地要将任务逐级分解下达,层层落实责任,保质保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规范确定作业主体

各试点县(市、区)要综合考虑机具规模、作业能力、作业价格、信用程度等因素,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方式确定作业主体。对承担过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任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如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经当地政府同意,可在履行规定程序后优先确定为2019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主体。

三、严格执行补助标准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按照“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亩25元,所需资金从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安排。

四、认真落实既定要求

其他事项按照《湖北省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指导意见》(鄂农计发〔2017〕7号)执行。各地要认真制定本地区2019年农机深松整地工作实施方案,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并于2019年12月30日前将全年农机深松整地工作总结报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

联系人:省农机局质量管理处蔡维

联系方式:027-87664482邮箱:hbsnjjzgc@163.com

联系人: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卢灿炯

联系方式:027-52232807邮箱:hbnjtg@163.com

附件:2019年湖北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分配表


序号地市试点县(市、区)深松补助面积(万亩)备注
1武汉市江夏区3
2十堰市郧阳区0.4
3房县0.4
4丹江口市0.4
5宜昌市枝江市4
6当阳市4
7襄阳市樊城区1
8襄州区15其中襄北监狱农场3万亩
9枣阳市14
10宜城市10
11老河口市10
12南漳县1
13谷城县1
14荆门市屈家岭区2
15钟祥市5
16京山市3
17沙洋县5
18孝感市应城市1
19安陆市1
20汉川市1
21荆州市荆州区3.4
22监利县1.4
23公安县4
24黄冈市黄州区1
25黄梅县3
26浠水县2
27红安县1
28武穴市2
29麻城市1
30团风县1
31罗田县1
32蕲春县1
33英山县1
34咸宁市嘉鱼县1.4
35随州市曾都区1.4
36随县0.8
37广水市0.8
38仙桃市2
39潜江市2
40天门市18.6
合计132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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