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500元/亩!总投资10亿元!河北省2019年季节性休耕试点200万亩

发布时间:2019-08-19

为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资源永续利用,近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北省2019年度耕地季节性休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冀农办发〔2019〕235号),将减少地下水开采,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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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实施方案》所述,2019年度,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安排河北省季节性休耕制度试点规模200万亩,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相结合,计划在6个市和雄安新区安排实施面积200万亩,预计减少农业灌溉用水3亿立方米。

为便于跟踪监测季节性休耕对压减地下水开采、耕地休养生息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作用,原则上试点区域保持相对稳定,承担试点任务的农户和地块要相对稳定。《实施方案》指出,试点区域在地下水超采区的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和雄安新区的47个县(市、区)组织实施。

在技术路径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在井灌区连续实施季节性休耕,改小麦、玉米一年两熟为只种植雨热同季的玉米、油料作物和抗旱耐旱的杂粮杂豆等作物一年一熟,实行“一季休耕、一季种植”,减少地下水用量。季节性休耕期间支持农民种植油菜等绿肥作物,不浇水,不收获,下茬作物种植前直接翻耕入田,减少地表裸露,培肥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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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规定,季节性休耕试点每亩补助500元。所需资金结合中央财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补助资金统筹安排。按照先实施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进行,验收合格后,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兑现到实施季节性休耕的农户。

在工作进度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强调,7月,明确任务到乡(镇)、到村、到户、到地块,市、县制定本级实施方案。7月-8月,项目市、县组织宣传培训,明确试点实施有关要求。9月-10月,落实任务到农户、到地块。11月-12月,核实验收,兑现补贴资金。组织搞好试点总结,并按时上报。2020年1月-5月,落实季节性休耕地管护措施,防止弃耕、废耕、破坏耕地等发生。完善到乡(镇)、到村、到户、到地块的季节性休耕面积任务分解清单(核实面积清单)。做好迎接省考核(评估)等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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